我校召开公派长期出国(境)研修管理规定修订工作研讨会

29.03.2019  18:58

3月27日下午,《北京化工大学在职教职工公派长期出国(境)研修管理规定(试行)》修订工作研讨会在行政楼228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甘志华出席并主持会议,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现场

甘志华副书记首先强调了本次修订工作对于我校公派长期出国(境)工作的重要性。随后,教师发展中心耿海萍主任介绍了规定修订的背景,并对修订讨论稿中的条款进行逐条解释。与会人员对修订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重点就出国(境)研修人员条件、研修期间薪酬待遇、回国考核内容以及与我校人事政策关联性等关键问题,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详细的修订意见和建议。

甘志华副书记讲话

甘志华副书记肯定了与会人员提出的建议。他强调,学校历来重视教职工的出国研修工作,出国研修管理规定应重在引导教职工通过研修,学有所用,学有所获,留学成果考核应该全面关注对个人、学院教学、科研等层面的影响以及对学校发展的贡献。他要求教师发展中心根据本次会议内容完善公派长期出国(境)管理规定的条款,并进一步征求各部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