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天津工业化建筑有限公司、中建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申报产品列入部品目录的公示

28.11.2017  18:4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产业化住宅部品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发〔2010〕566号)及《关于发布<北京市产业化住宅部品评审细则>的通知》(京建发〔2016〕140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程序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列入《北京市产业化住宅部品认证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天津工业化建筑有限公司、中建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产品进行了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产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产品列入目录。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报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

  邮政编码:100039

  联系电话:010-59958967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 天津工业、中建科技附件11.2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