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启动

05.04.2016  11:04

 

        为大力弘扬先进,进一步激励全社会投身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国家林业局决定,2016年开展“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日前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明确,此次将评选表彰“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先进集体”180个、“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先进个人”300名。
  
  《通知》对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工作要求等作出规定,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将评选表彰活动工作情况报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及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征求意见表于4月10日前报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知》明确,评选范围包括: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主管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各级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机构,承担林木种苗生产任务的林木良种基地、苗圃,从事林木种质资源保护、林木良种选育推广、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管理、林木种苗工程建设、林木种苗信息化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林业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标准化与质量监督、知识产权、科学技术普及、科技管理等方面的单位和个人;从事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和管理的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工程主管部门,县级行业部门和社会团体等;各级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作者和生产者等。
  
  《通知》规定,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不参与评选、县处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不参与评选,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按科研人员对待。
  
  《通知》要求,评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重点向基层、长期扎根在工作一线的人员倾斜,要兼顾生产、管理、科技不同岗位;评选推荐的单位和个人要在当地公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经推荐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上报;坚持推优激励原则,各评选推荐单位要按照统一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申报。
  
  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为:坚持贯彻执行林业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业绩突出,在林木种苗、林业科技、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五期工程建设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各项工作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规范,工作高效有序,求真务实,奋发向上,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认可。林木良种基地在林木种质资源收集、种源试验、子代测定、良种生产、良种推广和示范等方面成绩显著,社会效益明显,推动了林木良种事业发展。林木种苗管理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在林木种苗机构能力建设、种苗质量监督、种苗市场监管、种质资源保护、良种选育推广、种苗信息管理、种苗工程建设等工作中成绩突出,且本辖区连续5年内未出现种苗质量事故。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机构为能够较好地完成当地林业主管部门下达的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和质量把关任务。在完善工作制度、仪器设备和人员配备、提高检测能力等方面较为突出,且连续5年未被投诉。在林业科技工作中,有较强的团队凝聚力、攻坚克难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坚持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工作业绩突出,社会效益明显,团队带动示范作用显著。在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五期工程组织、实施、管理以及政策、资金、技术、服务等方面成效显著,高质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