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厅全体干部专题学习《野生动物保护法》

21.12.2016  12:39
   中国林业网12月21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厅机关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全厅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近日,广东省林业厅举办第33期广东现代林业学堂,邀请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王洪杰就即将于2017年1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作专题辅导报告,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陈俊光主持学堂。
  王洪杰就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野生动物的分类分级保护、资源所有权,人民政府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职责,野生动物保护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等31个方面对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王洪杰指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全面贯彻了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是我国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重要举措,这次修订,对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规范野生动物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陈俊光要求全厅干部职工以本次讲座为契机,充分认识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和严格把握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学习和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模范。
  陈俊光表示,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保护和名录制度、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制度、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制度、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管理等系列制度。同时,增加了禁止性规定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加大了惩处力度,增加并细化了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有关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不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对各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全面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陈俊光要求,省林业厅作为省级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学习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力度,抓紧推动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配套地方性法规,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和省森林公安局要依法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指导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好野生动物保护法赋予的职责,确保《野生动物保护法》2017年1月1日在全省全面贯彻实施。
  厅领导以及机关大院全体干部、厅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有关人员共250多人参加学习。(广东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