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院以“三个依托”强化内部监督切实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司法规范化建设有机结合,以“三个依托”强化内部监督为落脚点,切实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依托机制创新强化监督力量整合。一是建立“公诉引导侦查”办案模式,在确保办案保密性的前提下,公诉部门探索提前介入,重点把好立案关、审查证据关,确保每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二是强化检委会内部监督职能,通过规范案件汇报引导案件审查办理的规范性。三是建立健全办案说情报告制度。制定《办案说情报告制度》,明确办案说情的含义、应当报告的情形、报告操作程序以及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要求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针对以非正当途径和方式私下打听案情或为涉案人员开脱、减轻责任或提出其他要求的行为进行上报,并如实记录《办案说情报告及非正常情况登记手册》。自2014年3月正式实施以来,已有5名党组成员和13名检察干警向院纪检部门书面报备了遭遇说情的相关情况,有效保障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高执法公信力。
依托业务分流强化办案过程监督。一是健全线索管理机制,强化举报、控告线索的统一管理,规范案件线索的统一登记、审查分流、催办、答复等各个环节,加强案件线索查办过程监督。二是出台《关于加强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统一案件进出口,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采取不定期检查、每月通报等方式,对所有受理案件在办理环节的动态事项进行管理、监督和预警作用,实现对承办人员办案情况的检查、监督、考核、指导和纠正。督促业务部门全面全程规范使用应用系统,系统录入错误大幅下降。三是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度化,将随机抽查和对重点案件的逐案评查作为日常工作,对承办人员的办案质量进行客观评价,针对违反规定、执法不规范等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依托检务督查强化过错责任追究。一是加大检务督察力度,针对提讯、执法记录仪使用、同步录音录像、着装等情况以及业务部门对照检查工作开展专项督查10次,对不规范行为给予当面批评并在局域网曝光台曝光;重点配合办公楼搬迁,围绕旧办公地点遗漏卷宗等涉密物品等情况开展督察4次,确保办公办案安全。二是完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举报查处机制,深入细致开展调查工作,对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及办案规定,或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案件实体错误、程序违法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行为,追究其执法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