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万余辆出租车已免收燃油附加费

18.01.2015  05:10

  本报讯(记者 刘冕)记者了解到,截至昨日,本市百余家出租汽车企业累计完成了1.6万余辆出租汽车的计价器调整,全行业25%的车辆运营时不再收取燃油附加费。

  按照2013年本市发布的《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根据当前油价情况,并报经市政府批准,本市自2015年1月15日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1元/运次,出租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本月15日至21日为过渡期,调完表的出租车免收这笔费用。

  昨日9时许,在东苇路附近的调表现场,上百辆出租车排队等候调整计价器。一位现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调整只需将写有新参数的设置卡插进计价器,待数据导入即可,整个过程仅需30秒。

  调整完毕后,出租车司机“抬表”票价不再自动加1元,起步价显示为13元,发票燃油附加费一项显示为“¥0.00元”。

  本次计价器调整工作采取集中入户与分片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大型企业由计价器厂家入户进行调整,中小型企业在香山南路杏石口和东苇路附近的两个调整场进行调整。

  计价器厂商介绍,今后如果燃油附加费再调整,司机不再需要到指定地点调表,有望实现远程直接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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