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国企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 九部门多举措解决租房难
人民网北京7月20日电(贾兴鹏 实习生张佳莹)为解决大中城市新市民的居住问题,日前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租赁住房在解决城镇住房问题,特别是新市民的住房问题方面,没有充分发挥作用。”住建部交易租赁和产权管理处处长沈悦如此表示。
据悉,2016年我国流动人口总量为2.45亿,当前每年新毕业大学生700万左右,以新毕业大学生、农业转业人口等为主的新市民成为租房主体。
大中城市新市民众多,租房需求旺盛,但租赁房屋总量不足、市场不规范、政策体系不完善。链家研究院3月份发布的《租赁市场系列研究报告》显示,目前北京、上海、深圳房屋租赁人口占比均在34%到40%之间,租赁房屋占比仅为20%左右。
《通知》提出,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四点具体举措: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住房租房交易服务平台,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创新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体制。
沈悦表示,加快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利于更好地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帮助新市民改善居住条件。
《通知》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鼓励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发挥国有企业在稳定租金和租期、盘活存量房屋和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沈悦介绍,支持国有企业转型将主要以两种方式进行,由地方政府参与组建新的住房租赁企业,或在相关国有企业基础上改建,推动从事保障房、人才公寓等相关业务公司转型。
《通知》坚持市场化方向,鼓励民营的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子公司拓展住房租赁业务。
民营住房租赁企业面临何种瓶颈?优客逸家CEO刘翔认为,资金和房源是两大难题。一方面,租赁企业缺乏相应抵押物,为提高市场竞争力又需要大量房屋改造升级资金,以往的金融政策缺乏配套支持。
另一方面,房源获取困难,分散的商品房在各地缺乏统一的改造标准,而集中的整栋房屋在少数私人经营者手中又存在合规性、安全性疏漏,可能造成劣币缺乏良币现象。
对此,《通知》提出了一系列细化支持措施。在金融政策方面,鼓励开发性金融等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合理测算未来租赁收入现金流,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分期还本等符合经营特点的长期贷款和金融解决方案,实现“不看贷款主体的主体性,而看贷款企业的资产性”。
在土地政策方面,鼓励各地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可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同时,鼓励国有企业以购买服务模式,将改造后房源委托给住房租赁企业运营管理。
我国房屋租赁市场巨大,然而黑中介、二房东、假房源等乱象丛生,如何规范市场秩序,有效保障租赁双方权益呢?
《通知》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由政府搭建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建立住房租赁信息发布标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推行统一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测。
我国城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散乱差,缺乏市场透明市场信息的指引、行为规范的约束和机构出租者的示范。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指出,“建立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加强对市场的引导和规范,逐步将租赁市场纳入有序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
此外,《通知》明确要选取部分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开展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向全国推广。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已会同有关部门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