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可开具缴存证明

19.09.2015  10:05

   

  为更好地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建立和完善京津冀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接续、贷款协调机制。7月1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北京缴存职工去外地购房,如需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可前往北京公积金部门开具。

  从2015年1月1日起,北京执行新政,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去年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