弑父伤母谎称有精神病 因受不了精神病人自首
要求父亲将房子过户给自己遭拒,33岁的男子陈某砍死父亲重伤母亲。为逃避惩罚,在做精神病鉴定时,他装病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在和精神病人关在一起23天后,陈某忍受不住坦白装病的事实。后经多次鉴定,陈某虽有人格障碍,但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因母亲及亲属谅解,陈某获得从轻处罚。记者上午获悉,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对陈某限制减刑。
要房被拒 男子杀父伤母
现年33岁的陈某是北京人,初中毕业后一直无业。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5月9日19时许,陈某在房山西潞街道某小区家中,因家庭琐事与其父陈某伟(殁年60岁)、其母高某(时年56岁)产生矛盾,遂持刀砍刺父母,导致父亲身亡、母亲重伤。
在庭审中,陈某认罪,他的辩护人表示,陈某具有人格障碍,案发前喝下大量含有尼古丁成分的烈酒,导致其自控能力明显下降。本案由家庭矛盾引发,社会危害性较小,陈某有认罪、悔罪表现,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陈某供述,行凶的起因是他和父母频繁吵架、关系不和,“刀早就准备好了。真正让我痛下杀手的,是案发前半个月左右,我让他们考虑把房子过户给我的,我想他们不同意,我就把他们杀了。”
陈某说,“我精神挺正常的,第一次做鉴定时,我的表现是装出来的。我之所以要杀我爸,是因为他平时老教训我,总看不起我。出事前几天,我想做买卖,管他要钱,他不给我。我之前跟他要房子,他也不给我。案发当天,我喝了点白兰地,借着酒劲把他的不好全想起来了,越想越气,就把他杀了。”
儿子疯了一样拿刀向我们砍来
陈某的母亲高某证言称,事发前两天,儿子要求丈夫把小西天的房子过户给他,丈夫不同意,陈某要求丈夫在一个月内答复。
高某说,事发时儿子敲门,丈夫去开门,她也到了门口。开门后,“看见儿子张着大嘴喊着,疯了一样,拿刀朝我们砍来,我一侧身挡在丈夫前边,就觉得脸上往下流血,眼睛已被血挡住了。我不知道丈夫哪里受伤了,就和儿子夺刀。他叫我把刀放开,说叫我活。我看到丈夫倒在地上不行了,就退出来跑下楼敲开一家门让人报警。”
高某说,父子俩平时话不多,丈夫看不起儿子。儿子要是生气就在自己屋内砍柜子或门发泄。
鉴定人员:被告人首次鉴定时装病
北京市强制治疗管理处司法鉴定中心的李某证言显示(李某是对陈某进行刑事责任能力补充鉴定的参与者之一):2013年7月29日,该鉴定中心受理房山公安分局委托,对陈某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定,陈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2013年11月6日,陈某被送到强制治疗管理处临时保护性约束中心,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同年11月29日,陈某主动向工作人员反映,自己一直在装病。临保中心向鉴定中心反映情况后,鉴定中心通过调查,发现第一次的鉴定意见不成立。
2014年3月7日,房山公安分局委托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所对陈某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重新鉴定,诊断为人格障碍、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构成故意杀人罪 判死缓限制减刑
在案件审理期间,高某及亲属对陈某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陈某因家庭矛盾持刀行凶,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罪行极其严重。
鉴于陈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罪行,被害人暨被害人近亲属对其表示谅解,并结合本案具体情节,对陈某判处死刑,可不予立即执行。鉴于陈某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最终,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其限制减刑。文/记者 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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