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检察院与区法院会签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文件
为推进民事诉讼监督,加强检法协作,2014年11月5日,西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铁军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慧永,分别代表检、法两院正式会签《关于加强民事诉讼监督的若干意见》、《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两份文件。两院院领导出席了会签仪式并就强化和规范诉讼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进行了充分交流。
会签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细化流程、明确期限。明确法院对检察院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执行活动违法或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检察建议的审查、回复义务及期限,弥补《民事诉讼法》对诉讼监督程序性规定不足,增强监督工作可操作性;二是创新机制、加强合作。如建立共同调解、联合息诉工作机制、支持依法执行工作机制、审委会研究检察院监督案件邀请检察长列席等;三是强化沟通、有效对接。双方对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执行活动违法或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检察建议工作充分沟通,审判监督设专门的部门进行对接,执行监督设专人负责沟通联络。
西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铁军表示,此次会签活动既是学习也是交流,取得了两项成果:一是顺利会签两份协议,二是两个班子面对面进行交流。面对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环境,如何平衡维护审判权威和加强检察监督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检法两家要多协商、多沟通、多换位思考,共同构建互促共赢的良性机制,形成合力化解难题。西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慧永表示,检法两家同处法律职业共同体,有着共同的职责。一方面,要理解和尊重监督,要认识到监督是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另一方面,要支持监督和加强沟通,通过工作中的双向监督、信息互通,提高检法协作水平,及早发现问题,避免司法腐败。
会签文件是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增强理解互信,促进公正执法的重要体现。上述文件是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西城区检法两院就民事检察监督工作会签的首份文件,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检法两院将以此为契机,加强工作交流和配合,营造和谐公正的司法环境。
民行处 于伟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