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毒杀奶奶 却害死一男童
为了争夺一套不算大的房子,一技校生潘某投毒害奶奶,致其中毒剧烈呕吐。之后,不知情的潘母将注毒杏仁露扔入小区垃圾桶,致捡拾者中毒轻伤。其中一盒有毒杏仁露被捡拾者送人,5岁男童斌斌(化名)喝下后抢救无效,不幸身亡。今天上午10时30分,20岁的潘某在海淀法院当庭受审,公诉机关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其数罪并罚。
庭审现场 承认自己做错
身形高挑瘦弱的潘某被法警带上法庭。他身着白衣,沉郁的脸上还带着些许书生气,整个庭审中,他细细地回答法官和公诉人的提问,偶尔将头扭向坐在公诉人旁边死去男童的父母。
“你和奶奶有矛盾吗?”公诉人问。“表面上没有,但心里有。平时在生活中产生一些反感,但不太多。”“根据此前的供述,潘某希望以后爷爷去世后,自己能够继承爷爷的房产。奶奶和你争夺过房产吗?”“没有。”“那为何产生要杀害奶奶的想法?”公诉人追问。潘某顿了顿,说:“我和我爸妈一直住在一个房间里,小时候没有事,但长大了产生心理阴影。我不该这么做。”
庭审中,他对奶奶称喝了一盒呕吐不止提出异议,称自己喝了两口,没有什么反应,不足以致人死亡。
当庭被控 一人涉嫌两罪
公诉人当庭指控潘某犯有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检察院向法庭递交的证据,潘某案发前从北京一化工公司购买了一瓶500克的亚硝酸钠,在网上订了一箱杏仁露,用注射器向杏仁露内注射亚硝酸钠,再送给奶奶。奶奶饮用一盒后中毒剧烈呕吐,她将剩余杏仁露退回潘某家。
潘某自行处置了一些,将余下9盒放在自家卧室里。去年1月5日,不知有毒的潘某母亲周某把这9盒杏仁露扔进了楼前的垃圾桶。一位七旬老太捡了去,喝了一盒后出现亚硝酸盐中毒、应激性溃疡,后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而此时,她已将另3盒送给了附近垃圾站的斌斌妈。5岁的斌斌在高兴地喝了甜饮料后,于2014年1月 6 日死亡。经鉴定,斌斌符合亚硝酸盐中毒死亡。
检察院认为,潘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过失致他人死亡,应以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责。在故意杀人中,由于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依照《刑法》第23条规定,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潘某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潘某一人犯数罪,应以“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庭上自述 杀人动机是为房
潘某的奶奶未被毒杀,是因她反应太大。前年国庆节期间,她接受了孙子潘某送的一箱软包装杏仁露。她喝了一盒,“像喷发似的吐出来,连中午饭都吐出去了。”潘某奶奶说喝完呕吐不止,但以为是感冒引起的,更想不到是孙子下了毒手。而杀人动机竟是为了房子。
潘某一家三代同堂,其父母有残疾,母亲是外地户口,仅靠父亲一人打工挣钱养家,供潘某上学。老少五口人同居在约60平方米的两居室里。潘某从小便和父母蜗居在8平方米左右的小屋里,直至蹿到一米八的个头儿,仍跟父母挤睡在一张双人床上。
几个同学邀请潘某到家里做客,看别人家都是百余平方米的大房子,他心里很不是滋味。潘某父母也曾试图申请保障房,但没成,他们更没钱买房。
得知奶奶是爷爷再娶的老伴儿后,潘某觉得“她就是忒想要”这房子。潘某想继承爷爷房产,保住蜗居的住房,他想到了给奶奶下毒。
庭外采访 疼儿子却害了他
从2014年1月6日儿子离去至今,斌斌母亲依然在痛彻心扉的梦魇里煎熬着。“才6岁不到呀,为什么不幸发生在他身上?有一年了,我越想越难受。我摸不着他!摸不着啊!……”她痛哭着反反复复地说。
斌斌父母工作艰辛,一家人住的小屋很简陋,但这个男孩给家里增添了无穷欢乐。
事发前,斌斌父母一直在垃圾站收废品。去年1月4日,有个交废品的人将这杏仁露送给他们。斌斌妈就拿给了最疼爱的儿子。“我也看了那东西,确实一点灰尘都没有。怎么就有毒?”她哭腔里带着懊悔和愤恨。
本报记者 林靖 文 刘乐 摄J151
京报网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京报网网:XXX(署名)”,除与京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5202099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京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