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今年农机补贴对象扩至务农“居民”

09.04.2015  17:37
      中央财政首批安排天津市9750万元,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

预计补贴新增农机具数量将达万台,约2万名申请人受益

天津市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近日正式启动。据悉,2015年,中央财政和市财政继续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中央财政第一批安排本市9750万元补贴资金,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补贴资金。

据介绍,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变化:

一是实施阳光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二是将补贴对象从以往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扩大到“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界定可与农业法衔接,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三是进一步突出补贴扶持重点,实现应补尽补。中央财政资金重点补贴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所需机具。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重点发展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业、林果业的原则,确定了7大类14小类25个品目的农机产品纳入市财政资金补贴范围。

据市农机办预计,2015年,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拉动下,全市农机购置总投入将达到3亿元,补贴新增农机具数量将达到1万台左右,约2万名申请人从中受益。


  (信息来源:15-04-08 天津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