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广告额北京占1/3 京津冀将联手加强广告法监管

31.08.2015  22:13

  中新北京网8月31日电  (记者 杜燕)  新《广告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北京市工商局将多措并举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净化广告市场环境,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力争到2020年实现北京市广告市场规模突破2500亿元。

  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今天介绍,北京是全国最大的广告市场和广告媒体中心,共有广告经营单位28845家,媒体2346家、广告从业人员12万多人,2014年广告经营额1921亿元,约占全国广告经营总额的三分之一。

  他表示,该局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新<广告法>指导意见》,明确了工商部门今后广告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强调要运用信用管理、大数据监管、社会共治等制度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据介绍,北京将做好广告发布登记,健全广告监测监管体系,完善市局、分局、工商所三级广告监测与监管体系,运用大数据技术,识别监管风险,明确监管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监测与监管,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监管效能。

  北京还将加大广告执法力度。新《广告法》对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设定了较重的法律责任,最高可处以二百万元罚款,并可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负责人称,新法实施后,北京工商部门将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执法力度,运用新法规定的没收广告费用、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等多种行政处罚种类,依法严肃查处广告违法行为,降低广告违法率。

  此外,新法中增加了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对违法的广告代言行为,工商部门将依据《广告法》第62条的规定没收广告代言人的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北京还将针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等商品和服务广告开展广告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广告,切实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

  负责人指出,还将推进京津冀等省市间广告执法合作,加强三地工商部门在案件协查、联合执法、证据取得、案件会商等方面的合作,完善广告案件通报和信息共享,做好跨省市广告案件移转,确保对违法广告的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主一并查处。

  为了进一步降低广告违法率、净化广告市场环境,负责人表示,将逐步扩大广告市场主体信用数据的征集范围,推动部门间监管信息的数据互通和共享,加大信用公示力度;通过曝光违法量和违法率前十位的媒体、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广告以及较为典型具有警示作用的重点广告案件等警示信息,惩戒严重违法市场主体,提高广告市场主体的诚信守法意识和消费者对虚假违法广告的辨识能力;社会公众要依法参与监督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虚假违法广告的氛围。

  负责人表示,北京将积极实施广告战略,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力争到2020年实现广告市场规模突破2500亿元。(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