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2020年PM2.5浓度比2013年降四成
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发布 环境质量底线划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12月30日对外发布《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了未来几年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一系列目标任务,提出到2017年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削减,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其中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40%左右。
现状:
京津冀空气污染最重
规划指出,京津冀地区是全国水资源最短缺,大气污染、水污染最严重,资源环境与发展矛盾最为尖锐的地区。
大气污染严重。京津冀地区是我国空气污染最重的区域,PM2.5污染已成为当地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是京津冀地区首要污染物。
水环境状况堪忧。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仅为47%,永定河、滦河、大清河等部分河段水质呈V—劣V类。地下水超采严重。京津冀地区人均水资源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九分之一。
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高。2014年,京津冀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占全国的11.3%,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71.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其中河北省高达88.6%。
约束:
煤炭消费继续负增长
规划划定了京津冀地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消耗上限,将逐步增加生态空间和改善环境质量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条件。
空气质量底线。到2017年,京津冀地区PM2.5年均浓度应控制在73微克/立方米左右;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4微克/立方米左右。
水环境质量底线。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III类,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73%。
资源消耗上限。2015年至2020年,京津冀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增长速度显著低于全国平均增速,其中煤炭消费总量继续实现负增长。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96亿立方米,地下水超采退减率达到75%以上。
治理:
2017年淘汰黄标车
规划提出实施国土生态整治、清洁水、大气污染防治等一批重点工程,将治理需求切实转换为工程措施,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同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污染源综合防治。2016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2016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2017年底前,京津塘电网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占电力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5%;北京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10%以下。
防治机动车污染。2015年底前,京津冀全范围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到2017年,全部淘汰京津冀地区的黄标车。 据新华社
来源:北京晨报 编辑:李晓 FN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