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京万家企业2015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告 京发改[2017]70号

19.01.2017  22:10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1923号,以下简称《考核实施方案》)要求,我委认真组织开展了在京万家企业2015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经过制定工作方案、下发考核通知、咨询答疑、企业自查、报告初审、重点复核与沟通、综合评价、最终审定、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环节,顺利完成了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考核结果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在京万家企业241家,扣除2011年至2015年度搬迁调整及兼并重组等企业,实际考核在京万家企业214家。其中,蓝星石油有限公司等205家企业完成“十二五”节能考核目标,占考核企业总数的95.8%;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钢微电子有限公司(原首钢日电电子有限公司)、北京燕山集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法美高新气体(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岭北筑路材料中心、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北京市长城饭店公司、北京国泰平安百货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大学等9家企业(单位)未完成“十二五”节能考核目标,占考核企业总数的4.2%,比上年度减少25%。

  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5年度,在京万家企业共实现节能量153.89万吨标准煤,“十二五”时期累计实现节能量735.07万吨标准煤,完成“十二五”时期节能量目标的328%,超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其中,累计实现产值(主营业务收入)节能量592.15万吨标准煤(工业企业实现节能量491.35万吨标准煤,非工业企业实现节能量100.8万吨标准煤),产品(服务、生均、面积等)节能量139.85万吨标准煤(工业企业实现节能量122.45万吨标准煤,非工业企业实现节能量17.4万吨标准煤),措施节能量3.07万吨标准煤(工业企业实现节能量2.76万吨标准煤,非工业企业实现节能量0.31万吨标准煤)。

  (二)在京中央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在京中央企业共66家,占被考核企业总数的31%。其中,64家在京中央企业完成“十二五”节能考核目标,占参加考核在京中央企业的97%;2家企业未完成,占参加考核在京中央企业的3%。

  2015年度,在京中央企业共实现节能量71.21万吨标准煤,“十二五”时期累计实现节能量374.6万吨标准煤,占全部万家企业实现节能量的51%,完成“十二五”时期节能量目标的375%,超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三)在京万家企业未完成节能目标情况

  2015年,共有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在京万家企业未完成节能目标,较上年度减少3家。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在京万家企业,2015年度未完成节能量11999吨标准煤,“十二五”未完成节能量10029吨标准煤。其中,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产值或主营收入下滑导致节能目标未完成,首钢微电子有限公司因重组后生产经营模式调整导致节能目标未完成,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等2家学校由于实验室和空调等用能设备大幅增加,导致能耗增长较快,节能目标未完成。

  按照《考核实施方案》要求,我委将对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企业(单位)开展能源审计,挖掘节能潜力。相关部门也要按照《考核实施方案》落实监管措施。

  特此通告。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17日

  (联系人:资环处 蒋海峰; 联系电话:66415588-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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