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产地检疫许可 探索工作日申报模式

26.05.2016  16:49

  为加强动物养殖环节防疫监督工作,本市从三方面加强产地检疫许可:一是强化申报主动意识。严格落实签约兽医辅助支持下的官方兽医工作制度,切实开展官方兽医监督巡查及入场核查机制,提升养殖场户制定生产销售计划、主动提前申报检疫的意识,探索推行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受理检疫申报,逐步退出全天候(随报随检)产地检疫模式。二是加强检疫工作记录的规范使用。认真做好产地检疫记录填写、留存工作,遇检疫申报不受理、检疫不合格及检疫中止等情形,需在检疫工作记录中备注说明。产地检疫明确动物需要进行实验室检测的,应提供相关个体检测报告或群体监测报告作为工作记录的附件材料。三是加强规定疫病实验室检测报告审查。按照产地检疫规程要求和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查验养殖场户提供的实验室检测报告,跨省调运的活禽应结合H7N9流感血清学或病原学检测,用于经营及展览、演出和比赛等用途的犬猫调运应逐只查验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或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猫瘟)以及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报告,不符合规定的严禁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