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交通局强化维修企业污染物排放管理

07.09.2016  20:03

  一是加强对辖区维修行业监管,监督企业按规定配备尾气检测设备,并按要求投入使用;二是督促维修企业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检验制度,对于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车辆禁止出厂,确保维修车辆维修质量和尾气排放合格,减少污染排放;三是大力宣传和鼓励维修企业在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中进行技术升级和改造,对维修企业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给予支持;四是明确维修企业将废机油等废弃物存放在指定位置,并集中由有合法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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