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原副省长受贿案一审开庭

05.08.2015  06:28

  本报讯(记者 骆倩雯)昨天,市一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云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沈培平受贿一案。

  根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沈培平利用其担任中共腾冲县委书记、思茅市人民政府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腾冲县恒益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思茅山水铜业有限公司、思茅市山河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在兼并腾冲县富华实业公司、销售铁矿石、协调治理超载运输、开发大平掌铜矿项目、处置矿区群体性事件等事宜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段治葵、毕胜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15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时,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沈培平当庭认罪、悔罪。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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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