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被捅两刀 检察机关及时解围
2015年6月17日上午10点,腼腆的小伙儿张凯旋从检察官马丽霞的手中接过了金额为15万元的支票。在一旁看着这一幕的父亲,激动地一味感谢,“谢谢你们!谢谢检察院!你们真是帮了我家大忙了!”
当记者问张凯旋是否后悔时,实诚的小伙儿摸着头说“没想那么多,不过,以后遇到这种事儿还是会这么帮忙的。”
英勇出击 不料被捅成重伤
2014年4月6日早上8点,赵某怀疑有人追杀,就进入到北京西站天莲大厦内,准备入住该酒店,但他没有径直去办理入住手续,而是乘坐电梯上上下下,并顺势坐在电梯的地上打电话。此时,正在监控室工作的张凯旋通过监控发现了形迹可疑的赵某,就和同事迅速赶到电梯对其进行询问。赵某不能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解释,这让已经在这儿工作三年的张凯旋觉得更加蹊跷。考虑到附近有住店客人,张凯旋决定将赵某带往隔壁房间进一步询问,没想到,赵某非但没有配合,还撒腿就跑,就在张凯旋对他进行阻拦时,张凯旋突然觉得肚子被“打”了两下。没有经过丝毫的考虑,张凯旋顺着赵某逃跑的方向进行追赶,然而没追多远,他突然觉得肚子一阵疼,也没了力气,低头一看,这才发现自己被捅了两刀,都能看到肠子。赵某在逃离现场时,又持刀扎向大厦保洁人员,由于保洁人员口袋内手机挡住了刀锋而未受伤。赶来的同事将张凯旋送往医院。
赵某逃走后,电话报警称有人杀自己,并在北京西站北广场等待民警,后被民警带走。
随后,赵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2014年11月4日经北京市公安局强制医疗管理处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案件被撤销。2014年11月14日西城分局向西城检察院移送强制医疗意见书。2014年12月24日西城检察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2015年1月21日西城法院对赵某做出强制医疗决定。
陷入困境 检察官伸出援助之手
就在检察官唐薇佳办理案件时发现,张凯旋入院治疗3个月,医疗费支出6万余元,医嘱以后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还要防患并发症。而张凯旋来自河北廊坊的农村,父母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母亲患有高血压、腰椎等疾病,祖父母也年迈,生活的重担完全压在了父亲的身上。而偏偏强制医疗人赵某来自河北唐山的农村,家庭条件也非常艰难。虽然赵某的父亲已倾尽全力赔偿张凯旋2万元,但依旧无法解决张凯旋家的困难。于是,唐薇佳检察官根据西城检察院现有的司法救助制度,积极联系张凯旋的父亲,告知他可以为儿子申请司法救助。与此同时,唐薇佳检察官与控告申诉处的马丽霞检察官进行了对接。
而此期间,张凯旋因勇斗歹徒,在“2014北京榜样”大型主题活动中,荣登九月“每周人物榜”,获得了由北京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颁发荣誉证书。
马丽霞检察官在接到申请后,发现这一司法救助申请不同于一般的司法救助,因为救助申请人属于见义勇为。于是,马丽霞迅速将这一情况汇报给控告申诉处处长白春林,“不能让勇斗歹徒的人流血又流泪,要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关怀,更好的弘扬司法正能量”,控告申诉处处长白春林如是说。
最终,在检察官们的一致努力下,张凯旋的司法救助金高达15万元。这也是西城检察院实施司法救助多年来的最高金额。
2014年中央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的意见》、北京市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北京市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的事实办法》,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是对遭受刑事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以及符合特定条件的案件申请执行人,由政法机关履行国家公益责任,给予适当经济救助,帮助其拍拖困境二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开展司法救助,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西城检察院在西城区委区、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我市率先设立了司法救助金,并制定了相应的《司法救助金管理使用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司法救助金的来源和管理使用原则、适用条件、救助标准以及办理流程,规范了救助基金的管理,保障救助基金合理、有效使用。该基金的设立,保证了司法救助金的及时到位,进一步提高了救助工作的工作效率,突显救助工作救急救难的特性。
主管控申工作的副检察长赵文胜向记者介绍,“西城检察院还积极尝试多种救助方式,除了给予救急性补助外,还通过帮助、引导被害人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和司法执行程序以及参加社会保障等方式进一步解决生活困境,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果。2014年至今我院已发放司法救助金二十九万九千元。”
西城检察院 马丽霞 于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