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院:电子数据取证为规范司法提供技术支持
“仅仅两周时间,能够完成6起案件86件检材的电子数据取证工作,如果没有强大的检验能力做支撑,这基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是2015年1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电子物证鉴定实验室圆满完成某电子证据专案检验工作时,高检院司法鉴定中心领导作出的评价。
该电子证据专案为高检院司法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交办案件,以丰台检察院电子物证鉴定实验室为检验中心,抽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丰台检察院、东城检察院电子数据取证人员,与高检院司法鉴定中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电子数据取证人员,组建电子证据检验团队共同完成。
专案中86件检材超过丰台区检察院2014年受理电子数据取证案件全部检材数量的总和。因此,为完成这次专案检验任务,该院电子物证鉴定实验室6台检验工作站、8套手机检验系统开足马力,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运转,实现硬盘克隆、数据恢复、综合分析、手机提取等检验工作并行运行,使检验时间大幅缩短到原来检验的六分之一左右。
面对检验过程中遇到的一个个难题,如,一些电脑硬盘无法拆卸且缺少电源,硬盘克隆难以进行;一些手机设置开机密码,还有些电池已经无法使用,不能开机;一些专用存储设备采用物理加密方式,缺乏有效破解手段等,电子数据取证人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想办法,找对策,将难题一一破解。通过应用该院在北京市检察机关范围内第一家引进的芯片级手机取证设备,成功对设置开机密码的5部手机进行解密;同时,电子取证人员采用多种技术方法,成功破译某品牌采用物理方式加密移动硬盘密码等。
最终,电子数据取证人员共恢复和提取数据总量超过500GB,查找到图片、文档、聊天记录等有价值的案件信息9万余条,检验结果得到了委托部门的高度认可,为案件办理起到了重要作用。
这还仅仅只是丰台区检察院电子数据取证工作的冰山一角。如,2014年,该院电子数据取证人员成功完成北京市检察机关第一起“伪基站”案件初检,检验结果得到高检院司法鉴定中心认可,并出具检验报告,成为认定通讯中断用户数的关键证据。之后,该院陆续完成11起“伪基站”案件检验工作,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丰台区检察院深入推进“科技强检”战略,不断加大电子数据取证工作力度,通过“三项建设”、“两大优势”,为规范司法行为提供了技术支撑,为执法办案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项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丰台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电子物证鉴定实验室建设、规章制度建设、专业化人才建设。
以建设北京市检察机关电子数据取证区域中心为目标,该院在充分了解全市电子取证设备情况的基础上,选择能够与全市电子数据取证资源形成功能整合、优势互补的软硬件设备,避免重复建设。集中经费,优先保障电子物证鉴定实验室的建设,先后投入300余万元,有针对性的购置硬盘克隆、数据恢复、综合分析、密码破解、手机检验、邮件分析等专业软硬件设备,为电子数据取证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规范、成熟的检验鉴定工作制度是该院电子数据取证工作的基础。该院先后出台了《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司法鉴定程序规定》《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电子数据取证实施细则》《电子物证鉴定实验室管理规定》《电子物证鉴定实验室工作规范》《电子数据云平台操作规程》等,还建立工作日志制度、云平台使用日志制度,严格权限管理。从制度上确保检验流程有章可循,人员管理有据可依,关键操作有迹可查。
在人才选任上,该院技术部门注重多专业背景以及电子取证人员的优势互补。在人才培养上,提倡因材施教,进行个性化培养。经验传承上,注重言传身教,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形成梯队式人才培养机制。现有技术人员中,有北京市检察机关“双百”人才、全市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北京市职务犯罪侦查人才、北京市先后两届电子证据竞赛十佳取证能手,承担北京市检察机关课题2项,院课题5项,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专业技术文章6篇。
两大优势,打造工作品牌
深挖手机、邮件取证优势。结合北京市电子数据工作特点,丰台区检察院重点向手机取证和邮件取证方向倾斜。全市第一家引进手机芯片取证设备、第一家引进邮件取证设备,集中资源打造取证设备最全、覆盖类型最多、取证能力最强的手机取证和邮件取证两个品牌。如,该院办理的张某涉嫌强奸案,张某与被害人是否自愿发生性关系难以得到证明,双方各执一词,案件似乎走入了死角。后来,电子取证人员充分利用新配置的多种手机取证设备,在双方手机中恢复被删除记录20000多条,经过与案件承办人共同分析,从提取到的QQ聊天记录中发现了张某与被害人之间一直保持着亲密联系,被害人陈述有许多不实之处,记录充分证明了两人在行为发生前后的主观状态,为该案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起到了关键证明作用。
深挖云平台优势。2014年8月,丰台区检察院电子物证鉴定实验室作为全国检察机关首批三十家试点单位之一,成功接入高检院电子数据云平台,实现各接入单位之间的互联互通、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远程协助。建立“一分析塔四前端采集点”的云平台设备集群,并深入开展应用。截至2015年8月,丰台区检察院依托云平台办案27次,密码破解2次,远程协助演练2次;上传典型案件25件,数据133万余条。
丰台区检察院充分发挥电子数据取证的服务保障作用,逐步提高获得电子数据的有用性。并在取证思路上推动电子数据由“证实案件线索”向“发现案件线索、引导侦查方向”转变,提升发现“未知证据”的能力。
2012年以来,该院技术处共完成各类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委托87件,涉及检材240余件,检验数据量超过30TB,恢复和提取数据2000余万条,90%案件获得重要证据,为发现犯罪线索、证明犯罪提供了重要依据。(李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