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一街道工委原宣传部长收受7000元现金

19.11.2015  12:02

  北京市纪委11月18日公布丰台区纪委近期查处的3起党员违纪违法案件,这些案件都发生在基层,包括公共文明引导队领导通过虚报人数骗取专项补贴经费等。这些案件导致6名违纪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其中1名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此次通报的3起违纪违法案件中,包括太平桥街道工委宣传部原部长汤克华违规收受财物案。2013年7月,汤克华在担任太平桥街道工委宣传部部长期间,在经济往来中收受北京兆丰恒通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给予的现金人民币7000元。汤克华在组织调查期间主动交代违纪行为,并积极退出违纪所得。丰台区纪委监察局给予汤克华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降至副科级)处分。

  市纪委还通报了太平桥街道工委宣传部原工作人员邵军、丰台区公共文明引导队太平桥中队原队长曹士贵、丰台区公共文明引导队太平桥中队原副中队长尹小红共同贪污案,以及太平桥街道莲花池社区原党委书记高淑凤、原社区居委会主任李福违反财经纪律案。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