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多措并举预防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

03.12.2015  13:34

      2013年1月至今年9月,河南省唐河县检察院查处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1件12人。

  此类案件有以下特点。一是以受贿案为主。11件案件中受贿案8件8人。二是窝串案比较突出,11件案件全部是窝串案。三是社会危害性较大。涉案金额累计高达1000万余元,不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而且易引发社会矛盾。四是发案环节多为项目资金审批和拨付环节。由于项目资金有限,且使用方向、实施范围、项目安排等随意性较大,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争取项目不惜行贿,而项目资金大都是分批拨付,企业并不清楚何时拨付到位,一些人借机吃拿卡要。

  针对上述案件特点,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一是规范财政资金项目申报、审批流程。制定并公开财政资金项目审批清单,多渠道公开财政资金项目信息,使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能够及时、全面获取信息。对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和立项、资金拨付、工程发包等关键环节,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坚持重大事项民主集中原则,完善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对项目审批和实施管理等环节,要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避免出现某一单位或部门既负责立项审批,又负责项目实施管理、验收的情况。二是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审核监督,使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等始终置于有效监督之下。财政部门要注重参与项目实施中期检查等环节,审计部门切实采取检查、查询、监督盘点等方法实施审计,对一些项目实地检查,以确保项目的真实性。三是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建议相关单位科学配置主要领导和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积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把电子监察手段植入财政资金项目审批权力运行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中,促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全程受控。四是检察机关发挥打防一体作用,从源头预防职务犯罪。一方面,加大对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另一方面,通过预防咨询和职务犯罪调查,及时发现职务犯罪的规律和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作者单位: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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