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方案发布
政府不再直管具体科技项目
来源:人民日报 2015-1-8 喻思娈
科技计划将整合形成五类,各自分工更明确
完善信用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倒查机制
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政府的职责是监督
记者7日从科技部获悉:由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方案,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将整合五类,政府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依托专业机构来具体管理。
根据《方案》,中央各部门管理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整合形成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新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和基地与人才专项。
科技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在不同时期分别设立,且越设越多,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考虑,其产出与国家发展的要求相比还远远不够。整合后,不同科技计划将有明确的分工,比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增强我国源头创新能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则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目标,在设定时限内进行集成式协同攻关。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司长张晓原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设立,是《方案》的亮点和重大改革举措。据介绍,科技人员熟知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以及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发改委、工信部共同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农业部、卫计委等10多个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都将纳入重点研发计划。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技术经济部部长吕薇说,重点研发计划的设立打破了多个部门的界限,是跨部门、跨行业整合计划最多的改革。它把分散在各个部门、不同阶段的项目整合成一个计划,有利于加强统筹协调、优化整合政府科技资源配置,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需求,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
《方案》还提出,要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各部门通过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构建决策、咨询、执行、评价、监管等各环节职责清晰、协调衔接的新管理体系。
根据《方案》,政府将不再直接管理项目,而是依托专业机构具体管理。科技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部门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实施绩效等组织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
依托专业机构具体管理项目后,机构如何遴选、如何管理项目引起业界关注。科技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对专业机构的遴选,主要是对现有具备条件的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进行改造,形成若干符合要求的规范化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并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参与竞争,推进专业机构的市场化和社会化。
张晓原表示,专业机构的行为也要规范,将制定统一的专业机构管理制度和标准,专业机构要接受监督、审核、评估。专业机构将采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而不简单的是某一个部门的下属单位。
根据《方案》,本次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优化整合工作将按照整体设计、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开展。2015—2016年,基本建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基本完成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优化整合,实现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安排和预算配置的统筹协调;2017年,全面按照优化整合后的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运行,现有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渠道将不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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