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再婚可现场办证明

06.12.2016  09:33

  市民政局昨天通报,本市已建立了全市公民死亡数据库,丧偶当事人在办理婚登时如遇无法提供死亡证明等特殊情况,可在各区婚登大厅现场查询办理。

  市民政局婚登处负责人表示,目前,按照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及《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要求,婚姻状况为丧偶的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提交丧偶证明,包括结婚证明及配偶死亡证明。但实际操作中,经常遇到当事人提交这项证明比较困难的情况,需要跑多个部门才能办妥。

  针对这种情况,市民政局协调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民委等部门,将各部门登记的人口死亡数据同民政局殡葬火化数据整合,形成了本市完整的人口死亡数据。目前,该数据库仅限于办理婚登事宜。当事人在到各区婚登大厅办理登记手续时,如果遇到无法提供死亡证明的情况时,可与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查询并现场打印办理。

  近年来,市民政局先后与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残联、市卫计委、市高法等部门实现结婚数据库、离婚数据库等数据共享。以去年为例,本市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有3万余对。其中,约有50%当事人都是通过现场数据库比对核查完成补办手续,大大便利当事人。此外,婚姻数据共享,也为百姓办理购房、贷款、公证、申请住房公积金等事务提供了便利。

  据介绍,目前本市已建立婚姻登记系统异常名录。将禁止婚姻登记的无民事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信息纳入异常名录,在办理婚姻登记审查时发出警示,有效防止办理无效婚姻登记。日常办理婚姻登记发现的当事人使用伪造证件、冒名顶替和虚假声明等问题一并录入异常名录,有效防止了当事人利用全市跨区办理制度侥幸闯关的弊端,建立当事人的信用记录,进一步推动公民社会诚信制度建设。

  同时,民政部门与市高法共享法院调解离婚、判决离婚及无效婚姻信息,完善全市婚姻信息数据;与全国婚姻数据库对接,充分利用全国审查资源;及时录入当事人所持法院历史判决,逐步完善历史信息。信息化审查手段的使用,有效避免了当事人骗婚、重婚以及骗补证件等行为,提高了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来源:北京青年报 记者:金可)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