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院召开第二届特约监督员选聘大会

02.09.2015  11:17

        8月27日下午,东城院召开第二届特约监督员选聘大会。1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人士成为东城院第二届特约监督员。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祥阳,市院办公室主任董常青、副主任杨晶,东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蓝向东,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温长军,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志虹及反贪局、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蓝向东检察长主持。

    会上,首先宣布了《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聘请第二届特约监督员的决定》,市院高祥阳副检察长和东城院蓝向东检察长为特约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宋志虹副检察长就东城院制定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工作规定》进行了解读;温长军副检察长通报了东城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近三年开展反贪工作的情况。

    座谈中,特约监督员对于此次受聘普遍认为既是荣誉,更是责任。纷纷表示将认真履行特约监督员职责,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做到知情、明情和参情,使监督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同时积极支持、主动宣传检察院工作,将听到的群众呼声及时反映到检察机关,促进检察工作更好的发展。座谈中,特约监督员对东城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近三年开展反贪工作的情况表示充分肯定,并对东城院相关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一是搬入新办公楼后,硬件设施有了极大改善,关键是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二是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制度建设;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执法公信力;四是给监督员提供更多参加检察工作活动的机会,使监督员深入了解检察机关,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蓝向东检察长表示,东城院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进特约监督员工作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为特约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和落实,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在听取各位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后,高祥阳副检察长首先代表市院党组对此次受聘的13位特约监督员表示祝贺,对大家多年来对检察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对今后特约监督员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要把特约监督员制度打造成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平台。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认真对待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建立意见建议信息库,加以研究和提出整改措施,并转换成工作制度,在实际检察工作中落实好。东城院本次聘任的13位特约监督员不仅包含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而且覆盖了机关、军队、企业、教育、卫生、社区等行业,具有非常广泛的代表性,更加有利于整合各方面的监督力量规范有效地对检察工作和检察人员实施监督。希望东城院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对特约监督员工作的认识,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东城院聘任的特约监督员同时也是全市检察机关的特约监督员,监督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全市检察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随时提出。

    二是要把特约监督员制度作为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司法的重要举措。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在这次活动中,市检察院采取了很多措施狠抓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其中,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建议是一项重要措施。监督员站在监督的角度,负责地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我们非常珍惜,认真进行研究,有很多意见建议已经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取得了实实在在地成果。我们要继续围绕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目标,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司法环节,集中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强化对检察权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同时要积极为监督员履职搭建更多的平台,提供更多的保障,特别是对监督员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一定要高度重视,抓紧办理,真正使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要把特约监督员制度作为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有效平台。特约监督员制度是推进检务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有效载体,监督员来源十分广泛。我们有责任有义务积极回应监督员对检务公开工作的期望和要求,让检务公开实实在在地从一般性公开向检察业务公开,从内部公开向诉讼参与主体和社会公众公开,向他们介绍检察职能,汇报检察工作,只有对检察机关了解了,信息对称了,他们在工作上才能有的放矢,才有针对性。目前,我们开发大数据,建立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检立方”,让公开变的更实在,让监督变得更强有力。在这种形势下,一些检察人员还不适应,需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和思想观念,使检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务公开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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