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专员办认真传达学习全国林地林权监督管理培训班精神

14.10.2015  16:16
   中国林业网10月14日讯     10月8日,国家林业局驻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组织召开全办大会,认真传达学习了国家林业局资源司举办的全国林地林权监督管理培训班精神。
      会议传达了王洪波副司长等讲授的有关林地林权保护管理的形势、任务、体系、途径、检查等政策法律法规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管理、林地年度变更调查、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范、林权纠纷调查处理等重点内容,以及实行不动产登记条例后,林权管理工作内容与要求、林权监管重点等知识要点;介绍了浙江农林大学副教授楼雄伟讲解并操作的《国家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系统》的功能、应用流程、专员办监管方法与要求;学习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及《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和〈使用林地申请表〉、〈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的通知》等三个文件。
      办党组书记、专员袁少青要求:一要充分认识这次培训班的重要意义。这次培训班是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为落实好林地保护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充分发挥专员办和直属院的监管职责,提高专员办和直属院的林地监管水平的一次重要的业务培训。二要认真学习国家林业局文件和资源司领导讲课内容。对加强林地保护监督管理的新举措和新要求,不仅全办同志要系统学习,还要在近期专员办举办的全省监督工作会议暨监督培训班上进行重点传达。三要严格执行文件规定。面对新形势、新规定,无论是日常工作还是执法检查,都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程序、如实填写表格、按时上报结果,切实监督好地方守土有则、依法用地。四要严厉打击非法毁林毁湿开垦、非法使用林地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根据“督查督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是专员办第一职责”要求和国家林业局领导批示,依法加大对毁林毁湿开垦林地,未批先占、少批多占、超期占用林地等违法违规使用林地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全省林地安全。(黑龙江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