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包被制止 顾客打超市保安

06.03.2015  19:46
  3月6日上午,出庭受审的高某今年26岁,大专毕业后服兵役,退伍后在家待业至今。他一身便衣出现在通州法院的庭上,表示自己“认罪。

  去年12月29日14时许,被告人高某在通州宋庄镇某超市入口处,因存包问题与超市保安崔某发生争执并互殴。期间,高某对崔某头面部拳打脚踢,致崔某面部多处骨折。经鉴定,崔某身体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今年1月14日,高某经民警电话传唤后,自行到案。

  “当时,我和媳妇正准备进入超市,他非让我存包。”因为包里有2万多元现金,包太大又放不进储物柜,高某拒绝将包放在人工寄存处。“我们刚走几步,就听见他在后面咕囔着骂我们,我媳妇转身找他理论,他就推了我媳妇一下。”高某在庭上陈述。气不过的高某立即还手推了一把崔某,然后两人打了起来。

  互殴中,42岁的超市保安崔某左眼眶内、下、外壁骨折,左上额窦前、内、外、上壁骨折,左颧骨骨折。高某脸上也“挂了彩”,右手掌骨折。

  事后,高某拿出8万赔偿崔某,获得了对方的谅解。庭上,高某称:“以后遇到问题一定要理智,千万不能冲动。

  通州法院当庭宣判,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调解,获得被害人谅解,对高某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我院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1年6个月。高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责任编辑:程颖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
习近平会见李家超
国家主席习近平30日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新当选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