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561万辆车年排放污染物70万吨

14.01.2016  11:25

  治理大气污染,减少机动车排放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昨天,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目前全市561万辆机动车,年排放污染物达到70万吨。这两年随着机动车排放标准提高和车辆结构的优化,在机动车总量增长了26万辆的基础上,年排放污染物下降了20万吨。而在重大活动或重污染期间,本市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污染物排放量减少20%至40%。

  机动车是本地污染“大户”

  本市 2014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北京市全年PM2.5来源中,区域传输“贡献”占28%至36%,本地污染排放“贡献”占64%至72%。而在本地污染“贡献”中,机动车、燃煤、工业生产、扬尘为主要来源,分别占31.1%、22.4%、18.1%和14.3%。也就是说,在本地污染来源中,机动车对 PM2.5的“贡献”是最大的。而在极端不利的气象条件下,机动车排放污染对PM2.5的“贡献率”还将更高。

  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副处长连爱萍介绍,机动车排放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分别占到该类污染物全市排放总量的86%、56%、 32%。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类型最多,也最复杂。机动车不仅直接排放PM2.5,包括有机物和元素碳等一次颗粒物,还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气态污染物,这些都是PM2.5中二次有机物和硝酸盐的“原材料”,同时也是造成大气氧化性增强的重要“催化剂”。

  因此,机动车排放污染已成为影响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最主要来源之一。

  年排放污染物下降20万吨

  在机动车治理方面,本市采取疏堵结合,一方面提高新车的排放标准,另一方面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的淘汰。去年,本市继续加大淘汰黄标车力度,对黄标车采取全市禁行、取消营运资质、停止定期检验等更严格的措施,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全部淘汰2005年前营运黄标车的年度任务,并实现基本淘汰黄标车。

  老旧绿标车的淘汰力度也开始加大。去年全市共淘汰老旧车38.9万辆,其中报废16.3万辆,转出22.6万辆,提前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淘汰20 万辆老旧车的年度任务。经核算,淘汰38.9万辆老旧机动车每年可减少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和颗粒物排放共9.16万吨,为改善全市空气质量起到积极作用。

  连爱萍说,目前,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61万辆。据测算,机动车一年排放的污染物可达70万吨。同2013年相比,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上涨了26万辆,年排放污染物反下降了20万吨。

  已处罚2372辆超标外埠车

  去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协同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区域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协作,共同研究区域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逐步实现机动车排放业务监管数据共享和区域机动车排放污染联防联控。截至目前,本市已对2372辆排放超标外埠车执行了处罚。同时,本市正在协调国家有关部门提供车辆数据,搭建区域机动车排放数据库。

  据悉,由于排放标准不统一、监管数据不共享、异地执法难等问题,此前对于外埠车在京排放超标的违法行为,北京市相关部门只能采取劝返的手段,没法处罚,所以很难对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而成立协作小组,就是要建立区域统一的法规标准,实现区域内超标车异地处罚。

  今年,本市还将力争完成第六阶段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的制定工作,预计2017年实施“京六”机动车排放标准。

  机动车限行减排最高达40%

  2007年至今,本市共实施了6次单双号限行措施。连爱萍介绍,机动车限行的减排措施比较明显,这不仅包括单双号限行,也包含对大货车、渣土车等重型柴油车的管控措施。评估结果表明,在几次重大活动期间,机动车限行措施对减排的贡献可达40%;在两次红色预警期间,减排贡献也在20%左右。

  根据环保部门的评估结论,从本市主要污染源排放清单分析,在现有的应急措施中,机动车限行措施的贡献应该是最大的,单双号加上货车禁行等,交通环境站点与城市环境站点气态污染物的浓度差异有所减小,交通环境在限行期间有所改善。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李晓 FN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