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交通局加强“十一”期间水上安全大检查

08.10.2014  12:35

  为落实北京市地方海事局“十一”黄金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确保门头沟区“十一”期间水上交通安全,门头沟区海事处联合市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总队执法人员组成海事执法联合检查组,对门头沟区两家水域游船企业珍珠湖、双龙峡景区开展了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检查组听取了景区负责人针对“十一”黄金周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后,对投入营运的船舶、水域游船码头的救生设施、警示标志、消防器材、安全监控设备等逐一进行了检查,并对景区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安全例会记录进行了查阅。检查组要求门头沟区两家水域游船企业在“十一”黄金周前再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禁带病船舶投入运营;严格落实海事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安全制度,特别是节日期间的领导带班制度,遇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海事管理机构;企业负责人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遇恶劣天气及时采取停航措施;节日期间重点对码头秩序进行维持,防止游客落水事故的发生;乘坐快艇的游客必须穿着救生衣。

  (来源:门头沟区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