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院对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7.02.2015  13:07

        近日,平谷院未检处首例针对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的心理疏导第一阶段工作顺利完成。在办案中,平谷院未检处始终秉持“未成年人利益优先”的理念,坚持司法救助与精神抚慰并重,为性侵案件中的受害女童聘请心理专家,提供无偿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成效明显。

2014年下半年,平谷院未检处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时发现,由于被害人在年幼时就遭受犯罪人长期、频繁侵害,其监护人因智力残疾不能完全履行监护权,案件在案发村域影响较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导致被害人在陈述中多次流露出自闭、自暴自弃甚至轻生的负面情绪,并伴随有逃学、离家出走的异常行为。为帮助被害人排解负面情绪,在征求监护人同意后,平谷院未检处聘请了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的涉诉未成年人心理援助专家,定期为被害人提供“一对一”的专业心理疏导服务,并指派具备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的未检干警给予积极配合,共同开展心理干预与心理引导工作。 一是 精心制定心理疏导方案,由未检干警与心理援助专家就已掌握被害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性格特征、近期行为表现,以及简要案情等关键信息进行深入沟通,共同商定方案目标与实施细节。 二是 严格遵循保密原则,选取私密性强且被害人易于接受的交流场所进行心理疏导,不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涉案情节和疏导工作内容,防止有损于被害人名誉的信息扩散,并确保被害人的日常学业和生活不受影响。 三是 积极争取被害人所在学校、村委会的支持,由未检干警与已知悉案情的班主任、村主任取得联系,定期电话沟通,了解被害人情绪波动并反馈给心理援助专家,及时调整心理疏导方案,同时努力争取学校、村委会给予心理疏导工作支持与配合,如得知被害人家中没有供暖设备后及时联系村委会为其购买电暖气、电热毯等取暖用品,使其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爱。 四是 采取定期面谈与实时关注的方式与被害人建立密切联系,每月为被害人提供1-2次面对面的心理疏导,同时未检干警与心理援助专家均与被害人保持手机短信、微信联络,通过发送励志网文、“朋友圈点赞评论”等方式与被害人互动,鼓励其树立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心态,重拾生活信心。 2015年农历春节前夕,平谷院未检干警与心理援助专家共同前往被害人家中,为受害女童送去新春慰问和祝福。目前,第一阶段共6次的心理疏导工作已顺利完成,性侵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带来的消极影响逐步淡化,被害人心理压力得到缓解,逃学等不良行为已消失,学习成绩稳定,第一阶段心理疏导工作已达到既定目标。平谷院未检处将继续协助心理援助专家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帮助未成年人进一步平复心理创伤,逐步走出人生的阴影。 撰稿人:胡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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