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积极引导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22.10.2014  14:11
      近日,我局出台了《关于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意见》。1.依托慈善组织建立市、区(县)两级慈善救助专项基金,支持成立以服务区县为主旨的公募基金会,鼓励街道(乡镇)、社区(村)在区(县)公募基金会下设立慈善救助专项基金,实现慈善救助资金的梯级配置和管理。2.建立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慈善救助资源数据库,编制慈善救助资源手册,为实现慈善救助供需双方有效对接奠定基础。3.建立贯通市、区(县)和街道(乡镇)三级的全市慈善救助信息平台。完善慈善救助信息平台供需对接、信息披露、政策咨询等功能,确保供需信息对接及时、便捷、高效。4.建立政府、公众和舆论相结合的综合监督机制,加强慈善救助专项基金的管理监督,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提高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的公信力。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