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专员办与昆明院共同向四川省林业厅通报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结果

15.10.2016  08:38
   中国林业网10月14日讯     根据国家林业局驻成都专员办与国家林业局昆明院共同制定的《2016年四川省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10月12日,由成都专员办与昆明院共同组成的四川省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领导小组在成都专员办召开会议,向四川省林业厅通报了2016年四川省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结果。成都专员办专员黄建华、昆明院党委书记周红斌、四川省林业厅副厅长邹连顺、省林业厅副巡视员张绍荣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黄建华主持,昆明院通报了2016年四川省8个县市的林地和林木采伐管理情况检查结果,成都专员办通报了8个县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结果,黄建华和周红斌向四川省林业厅提出了要求,邹连顺代表林业厅做了表态。
  从2016年起,国家林业局将原“林地和林木采伐管理情况检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整合为“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四川省的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由成都专员办和昆明院共同承担,同时进点、同步检查。2016年四川省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涉及8个县市,分别为凉山州的盐源县、达州市的宣汉县和万源市、宜宾市的宜宾县、泸州市的叙永县、雅安市的雨城区、绵阳市的江油市、成都市的邛崃市。(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