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祥阳副检察长到通州区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3月11日,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祥阳到通州区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通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华,党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李华检察长首先就通州区检察院近期贯彻落实北京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动员部署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高祥阳副检察长听取汇报后表示,通州院认真组织学习传达相关会议精神,明确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贯穿全年检察工作的重点任务,思路清晰,措施得力,部署到位,希望下一阶段能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四个结合”:
一、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加强人民监督工作结合起来。人民监督制度对于确保检察权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要自觉把人民监督工作纳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格局,在实践中不断创新人民监督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实效。
二、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化检察改革结合起来。当前,北京市的改革试点工作正在有效、有序地推进。通州院作为北京市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试点院,要在深化检务公开改革中积极探索,积累经验;对于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要积极关注试点院的改革模式,以审慎、务实的态度加强思考和研究。
三、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结合起来。要着力提升基层基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通过对现行制度规范进行立、改、废,明确执法办案标准。通过加强检察人员能力素质基础工程建设,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筑牢规范执法人才基础。
四、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党建工作结合起来。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专项整治活动始终。一方面要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规范司法行为的理念;另一方面,要切实关心干警的心理诉求,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贴近性和亲和力,增强干警归属感。同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强化监督制约,使纪检监督成为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的推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