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个“林业生态保护检察室”在巫溪县成立

20.11.2017  09:46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要求,11月16日,经重庆市巫溪县委同意,巫溪县检察院派驻县林业局“林业生态保护检察室”正式成立,巫溪县政府副县长陈钢为检察室揭牌。这是重庆首个派驻林业部门的检察室。
  据巫溪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德伟介绍,巫溪县是重庆市森林资源大县和三峡库区最完备的生态屏障,全县林地面积492.7万亩,森林面积393.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5.1%,为长江流域涵养水源、遏制水土流失、防止石漠化发挥着重要生态平衡功能。该院设立驻林业局检察室,旨在有效预防和惩治森林资源领域犯罪,加强与林业部门的信息共享,常态化开展交流,合力保护林业资源,为保持长江上游“一江清水、两岸青山”贡献力量。
  早在今年7月,该院的一项专题调查报告就显示,检察机关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力度尤为必要。该院对全县2012年至2016年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进行了专题分析,发现近年来林业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时有发生。2012年至2017年,该县森林公安立案查办刑事犯罪案件77人;查办行政违法案件615人;该院查办涉林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人。检察室的成立,既是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也是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
  今年以来,该院在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贯彻“绿色++”理念,立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的职能作用,主动联系县林业局,多次召开工作联席会,共同研究制定生态保护工作机制。今年7月,县检察院、县林业局会签了《巫溪县林业生态保护检林联防机制》,双方互派人员,试行“派驻+巡查”联合开展林业生态保护工作,共同助推巫溪县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健康发展。(记者 李立峰 通讯员 付泽 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