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开展“实习律师调解”试点工作

26.09.2018  20:00
  为贯彻最高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及北京市高级法院和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的精神,落实北京市“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推进会的要求,深入推进北京市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2018年8月,通州法院“通和(实习)律师调解室”揭牌成立。这是通州法院进一步深化律师调解工作,加强诉调对接,从源头上建立律师与司法人员新型关系的有益探索;是全面提升律师队伍综合素养的有效途径。“通和(实习)律师调解室”现有实习律师四名,主要处理买卖合同、民间借贷、保险纠纷、居间服务合同等商事类案件。案件调解打破传统诉讼模式,不拘泥于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在“圆桌会议”的形式下寻求纠纷解决及合作关系的延续。

  8月27日,赵书南、禹晖实习律师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给付原告货款118.4万元,原告承诺保守被告商业秘密,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此时距离两位实习律师进驻通州法院仅仅11天!

  原告某软件科技公司向被告某门窗公司提供两台核心机器设备,双方签订合同并约定了价款为296万元。原告供货安装后,被告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协商无果后,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支付剩余货款。

  两位实习律师调解员拿到案件后,认为案件清晰,法律关系明确,制定了初步调解计划。然而,调解一开始,被告却提出原告在供货及安装过程中已经获悉了被告部分商业秘密,原告不签署保密约定的情况下,被告拒绝支付剩余货款。原告则认为本案是简单的买卖合同关系,不涉及商业秘密的问题。

  两位调解员重新对本案进行了梳理,如果仅考虑法律关系,本案难度不大,但很可能出现案件结了、纠纷没完的情况,甚至商业秘密的问题也很难单独解决。两位调解员迅速转变思路,尝试在通州法院开展双方谈判,谈判方向涵盖了商业秘密的保护、双方合作关系的延续。在历时三个小时的 “圆桌会议”式谈判中,原被告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给付原告剩余货款118.4万元,同时双方达成保密约定。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原被告达成“双赢”局面,前来谈判的双方人员对两位实习律师调解员的专业性、商业性素养表示高度赞赏。

  “通和(实习)律师调解室”的四名年轻实习律师均毕业于知名院校法学专业,其中李冬梅取得泰国博仁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他们一进驻法院便充分发挥了他们专业知识扎实、思维活跃、上手快的特点,形成一股朝气蓬勃、高效专业的新生力量。一个月的时间成功调解案件60余件,结案标的达1200多万元,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5面,感谢信1封。

  四名实习律师也根据各自专长形成针对不同类型案件的专业化调解。李冬梅擅长民间借贷纠纷,周旭东对保险合同纠纷情有独钟,赵书南深谙买卖合同关系,禹晖喜欢钻研居间服务合同纠纷。强烈的兴趣爱好加上专业的法律知识,使他们在律师调解的道路上披荆斩棘、攻坚克难,逐步探索形成了专业化调解,为律师执业道路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丰富了通州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形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梅玉兰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
习近平会见李家超
国家主席习近平30日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新当选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