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以财政助推新时期首都高质量发展

04.06.201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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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财经报发布时间:2018-06-04
  本报讯记者苏望月通讯员张淑静报道近日,在国务院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中,北京市因财政管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较好,连续第2年受到表彰、获得奖励。
  据了解,为加快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北京市抓源头、建制度,不断出招。一是强化源头管理。包括发挥部门主动性,着力做实年度预算;完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推进项目支出定额化管理;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必要前提,继续实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推动部门建立绩效管理内部问责制度,为严格预算执行夯实基础;推行财政评审与部门自评“双评审”制度,提升主管部门作为预算实施主体编好预算的主动性。二是设定更高目标。2017年,北京市印发多项有关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支出的通知,提出预算支出进度不低于时间进度、年度盘活存量资金达到90%以上、部门预算结余结转率低于2%等目标。三是奖惩并举。一方面,建立“月初预测、月中督导、月末考核”机制,对支出进度低于时间进度的部门、区进行提醒预警;另一方面,将支出进度考核结果与各区财政综合绩效管理引导资金挂钩,同时纳入对部门和各区政府的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奖勤罚懒。
  为“唤醒”沉睡资金,北京市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先动用存量、再安排增量”的资金安排总体思路,部门经费需求优先由存量资金满足;对当年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适当核减下年度预算规模。二是对各部门在规定时限未支出的资金,由市财政局统一收回,重新分配安排投向,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三是建立对各区、各部门盘活存量情况的督查考核机制,推动对区转移支付与盘活存量情况挂钩。
  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北京市实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一是推进预算体系统筹协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进一步强化事业基金管理,2017年,各事业单位按照不低于事业基金余额40%的水平编列预算,2018年,这一比例提高至50%,并与当年财政拨款统筹考虑、一并安排;逐年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二是推进跨年度预算统筹协调,强化预算约束;在义务教育、卫生、社保就业、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三年滚动财政规划试点。三是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不断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北京市市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数量由2015年的79项减少至2017年的35项,连续3年实现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个数、资金规模双下降。2017年,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达到64.4%,区级可统筹财力水平显著增强。
  在推进预决算公开方面,北京市抓创新、求突破,预决算公开工作实现起步早、标准高、推进快。一是以“两个维度”构建预决算公开工作机制。横向上,财政部门与各预算部门协同配合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纵向上,北京市加强对各区预决算公开的指导,推进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同步调、一盘棋”。二是统一公开口径,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格式,统一公开时间,以“四个统一”促进预决算公开工作规范化。三是在“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五个主动”:主动全面公开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政府购买服务等信息;主动公开部分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等;主动公开所有5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主动公开“两重”(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政策依据、预算安排等;主动公开公务接待费使用方向,出国经费主要项目,以及公务用车“燃油、保险、维修及其他”支出明细。
  据清华大学公共经济、金融与治理研究中心发布的《2017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显示,北京市财政透明度排名第1,连续3年蝉联榜首。
下一步,北京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坚决把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度融合到新时期财政改革发展的实践中,围绕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疏解非首都功能、提升首都核心功能等中心工作,聚焦‘三件大事’‘三大攻坚战’,推动新时期首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北京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素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