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保障“双引擎” 助农护林促双赢

25.06.2018  15:05

  北京市山区涉及10个区的107个乡镇,总面积1.01万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62%。其中,北京山区生态公益林(以下简称“山区生态林”)面积1077万亩,占山区面积的70%以上,是首都重要生态屏障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基础。
  市政府分别于2004年和2010年建立了山区生态林管护补贴机制和山区生态林生态效益补助机制,形成了助农护林“双引擎”,实现了森林健康经营,山区林业生态资源得到持续反哺和有效保护,山区生态建设得以进一步推进,山区农民收入稳步提高。
  一、加大投入,主动调标,“双引擎”保障有后劲
  (一)生态林管护岗位补贴标准建立并定期调整
  2004年市政府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山区生态林管护政策,按山区生态林类型核定了生态林管护员数量,由市、区财政按8:2比例安排资金给予管护员每人每月400元的管护报酬,主要承担林木抚育、森林防火、病虫害监测、资源保护等职责。2009年进一步完善,建立了定期调整制度。
  2017年,市财政局会同市农委、市园林绿化局加大对山区生态林管护机制调查研究,出台了《关于促进本市农民增收及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将山区生态林管护员岗位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至每人每月638元。
  (二)生态林生态效益补助标准大幅提高
  2010年市政府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的通知》,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安排资金对山区集体所有的生态林按每年每亩4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60%资金按林权股份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年每亩24元);40%资金由各区政府统筹开展以林木抚育管理为主、包括森林防火和林木有害生物防治在内的森林健康经营,促进生态林健康发展。
  2017年,市政府加大了对山区生态林补助力度,将生态效益促进发展资金标准由每年每亩40元调整为70元,其中生态补偿资金42元,森林健康经营资金28元。
  二、保护生态,促农增收,“双引擎”驱动促双赢
  生态林管护岗位补贴实现了山区农民绿岗就业增收。2017年,全市上岗管护员约4万余人,当年市区财政补助就达到3亿余元,年人均实现收入近8000元,其中涉及低收入户7360人。
  生态林生态效益补助增加农民收入同时还创造了就业。
  受益于此项补助,我市山区127万农民人均受益金额已达到每年594元。在直接增加资源性收入的同时,森林健康经营项目每年创造就业岗位2000个,有效解决了山区闲散劳动力就业问题。
  调整和完善山区生态林各项补助政策,核心就是加大了公共财政对山区农民的补助与支持,使山区农民在获取资源性收入的同时,通过参与生态建设与保护获得工资性收入,实现了山区林业生态资源的持续反哺和有效保护。同时,持续改善的山区生态环境,为山区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促进了生态旅游、民俗旅游、沟域经济等绿色产业蓬勃发展,有效地带动了山区农民增收致富和山区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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