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3.10.2020  16:13

本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水平,结合当下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10月22日下午,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学校及学院相关负责人在西区主楼712会议室集体线上学习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

与会人员听取了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监察总队对于新《固废法》的学习讲解报告。新《固废法》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完善危险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其相较于旧版有十大新特点,其中包括增设保障措施、建设单位固废自主验收、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监管制度,对于违法违规人员,采取“严惩重罚”,不仅增加多项处罚种类、提升罚款额度,并强调新《固废法》“处罚到人”的特点,对安全责任人及相关人员提出更高要求。同时新《固废法》进一步细化对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的要求,保证固体废物出入库严格管理,谨防遗漏、随意丢弃等现象的发生。

针对新《固废法》内容,实验室管理处处长马国玉就各有关单位容易出现的实验室危险废物相关问题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对危险废物标签的张贴、危险废物区域的管理、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混放以及实验危险废物分拣和处理等共性问题提出要求,并对危废储存容器、废弃气瓶处置等特点问题提出合理化解决方案。

新《固废法》对实验室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相关法律要求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在实验室安全运行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监管体系,落实部门岗位职责,全面提升安全环保意识。

学院相关负责领导及实验室管理处全体人员参加本次学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