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法院线上解答居民房产抵押借款法律问题

14.05.2020  01:10

房产抵押借款,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儿。一方面作为抵押物的房产往往价值巨大,另一方面,涉及房产抵押的借贷往往有多方权利义务主体,法律关系较为复杂。自西城法院“诉源治理直通车”开通以来,工作站就接到许多涉及房产抵押借款的法律咨询,反映出该问题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群众有需要,法官就来到。2020年5月12日上午,北京西城法院“诉源治理直通车”普法讲堂第四期开讲,西城法院民三庭法官董林明、法官助理杨惠惠就“房产抵押借款”的法律问题为群众答疑解惑,160余名社区群众及来自科技日报、中国妇女报、法制日报、北京日报等媒体的20余名记者通过专项微信群参加了活动,活动通过“一直播”平台全程视频直播。本次活动也是京法巡回讲堂系列普法活动之一。

活动中,董林明与杨惠惠针对街道居民咨询的房产抵押借款相关法律问题作出法官提示:民间借贷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不允许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再转借给他人进行牟利。否则会让信贷资金脱离监管,资金安全难以得到保障。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放贷,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可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一定要及时督促抵押人配合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各方当事人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如果登记机关允许,可以在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附记”中附上抵押借款合同作为附件,以避免日后各方就担保范围产生纠纷。

抵押房屋事关家庭核心资产的安全。老百姓既不具有金融机构专业的风险评估能力,也很难承担房产抵押担保带来的不利后果,所以在抵押房屋前务必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点,理性判断,谨慎决策。”董林明法官认真提示广大居民朋友在借贷活动中,要注重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房产套上法律“安全锁”。


  责任编辑:赵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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