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税务部门落实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 助推诚信首都建设

26.04.2017  21:42

  25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共同举办“联合惩戒助推诚信首都建设”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地税局副巡视员郭筑明介绍了北京市税务部门2016年联合惩戒工作开展情况。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巡视员李国成介绍了国家税务总局创建并不断完善联合惩戒体制机制、规范指导全国税收违法“黑名单”工作的情况,对全国税务系统及相关部门共同推进联合惩戒工作、营造依法诚信的纳税氛围表示感谢。

  据了解,2016年北京市税务部门稽查查补入库合计98亿元,其中,查处定性偷税案件251件,查补合计5.54亿元;移送公安机关涉税违法案件92件,定性骗取出口退税案件1件,刑事拘留涉案人员20余人,工作成绩显著,有效打击了涉税违法行为,得到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北京市委市政府的肯定。

  去年以来,北京市税务部门与北京市边防检查总站加强协作,积极组织开展对欠税人阻止出境工作,先后26批次对欠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续控385次,对62名存在征管或稽查欠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采取阻止出境措施,成功拦截13人,其中对非中国大陆居民及外籍人员欠税企业法定代表人采取阻止出境5人。全年通过采取阻止出境手段,补缴税款、滞纳金共计1.21亿元,提供纳税担保2.1亿元,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6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工作人员正式进驻税警联合办公室开展工作,标志着税警联合办公室进入实体化运作阶段。在税警双方的紧密协作下,北京市税务部门研究制定逃避缴纳税款罪、逃避追缴欠税罪的《涉税犯罪行刑衔接取证指引》,统一涉税犯罪案件取证标准和要求,有效解决目前行刑衔接不畅的问题,在全国尚属首创。针对某欠税企业全部房产、土地、其他资产及银行账户被法院查封、冻结的情况,联合法院实施了北京市首例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的措施。采用公函的形式向21家联合惩戒单位推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14件,被市财政局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名单,惩戒期限均为2年;市国土局、市交通委、北京海关将北京市税务部门推送的案件当事人列入“不能参与土地竞买(投标)活动”“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名单,联合惩戒格局初步成型。同时,对于在期限内补交全部欠税、消除不良影响的及时启动信用修复机制,2016年累计撤出公布36户。

  据悉,2016年,北京市税务部门为落实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的要求,提升稽查质效,减轻纳税人负担,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实施联合检查、推进信息共享等方面着手,在合作机制、资源共享、共同检查、多元互补等方面作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不断拓展稽查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全年开展联合稽查294件,完成查补入库税费合计12.45亿元,取得显著成效,为全面推进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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