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收紧”科级公务员出国 护照统一放保密柜

20.06.2015  13:04

  北京部分区县、部门进一步收紧公务员因私出国管理政策。日前,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通州区科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护照已全部上交,由单位集体保管,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因私出国须登记备案。在怀柔区,涉密岗位人员出国备案管理也延伸到了科级。

  2014年继中组部出台加强出国管理规定之后,北京市也收紧了对干部因私出国的管理,但此前主要是针对处级及以上干部。

  通州科级干部护照统一放保密柜

  近期,中组部、公安部发文,要求配合反腐败国际追赃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北京新设立的追逃办近日也强调对“防逃”的布控,包括强化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出入境证照的管理。

  日前,新京报记者获悉,目前,通州全区90多家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凡是拥有因私出国护照的,都须“上交”,由本单位集中统一管理。

  通州区一名公务员介绍,处级及以上干部持有因私护照的,都交由区委组织部保管。如果是新提拔的副处级人员,规定10天内要向组织部“上交”护照。与之不同,科级及以下干部的因私护照是“存”在本单位的。“要出国旅游,得经过一把手审批,护照才能领回来。”

  据悉,通州区近期已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建立科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和内部审批制度。

  记者了解到,通州区各单位都要安排一名专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持有证件情况进行管理。这些证件要求统一存放在专门的“保密柜”中。根据通州区委组织部近期的检查,因私护照已全部上交。

  此外,北京一些市级部门也提出了对特定岗位科级干部上交护照的要求。一家市级部门的公务员表示,涉密部门如人事、财务部门,以及保管机要文件、管理数据等岗位的普通科员,也需要上交护照。

  部分区县科级干部出国须备案

  此前,北京市已按照中组部要求,规定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的情况须登记备案。新京报记者了解到,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备案制”的管理政策,一些区县也延伸至部分岗位科级干部。

  怀柔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部分涉密单位的科级干部,因私出国也需要登记备案。“比如一些涉密的机要部门的科长、副科长,我们要求他们到出入境部门备案。他们因私出国需要得到组织部门的批准,否则是不可能放行的。”

  通州区则明确将几类人员作为登记备案的对象,包括在职区级、处级领导干部,区属企业正副职,各单位财务、机密人员等。同时,还首次将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纳入登记备案人员范围。

  目前,通州区各单位都已领取了《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在备案表中,会要求填写因私出国的证件号等个人信息,由组织部门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干部出国时比对审核。

  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

  中央规定

  2013年7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外交部、中央外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

  2014年3月 中组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的管理。

  2015年 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20号),要求各单位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配合做好反腐败国际追赃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

  北京落实

  2014年5月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相关要求,北京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对领导干部出国(境)加强管理的通知,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着墨较多。其中明确规定:

  在职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要求从严掌握,一般不批准。因特殊情况出国(境)的,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