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财政资金真正花出效益——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如何做到提质增效

27.12.2017  00:06

        来源:中国财经报 发布时间:2017-12-26
  北京市财政局自2002年率先在全国启动教育领域绩效评价试点工作以来,十几年不断创新,首创了事前绩效评估模式,连续六年被财政部评为预算绩效管理优秀省市。2017年,围绕“放管服”和“提质、增效、促服务”的工作理念,北京市财政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强化效率观念和绩效意识,提升政府预算管理水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抓龙头,绩效目标随预算同步批复,并首次向社会公开 
  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前提和考核依据。2017年,北京市财政局狠抓绩效目标这一龙头,下大力气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一是明确500万元以上项目和重点民生项目以及200万元以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都必须填报绩效目标,而且填报绩效目标的数量不少于部门预算项目的30%。
  二是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由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设定绩效目标。在编报预算过程中,北京市财政局编订印发了绩效目标范本和案例集,通过全市预算编制培训会和对预算部门上门式培训,指导预算部门填报绩效目标。
  三是强化绩效目标的审核责任,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建立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两级审核机制,确保绩效目标填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017年,绩效目标随年度预算同步批复并首次向社会公开,预算公开实现从“晒账单”向“明绩效”的转变。
  求创新,大力开展事前评估,实现绩效管理重心前移 
  事前绩效评估是北京市创新推出的绩效管理模式,是财政部门对绩效目标的深度审核。北京市财政局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业内专家,对重大支出政策及重点民生项目进行预算报批前的审核和评估,从而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参与式预算”工作机制。
  2017年,北京市财政局继续加大事前绩效评估力度,选取70个项目开展事前评估,对于评估不予支持的项目不再进入下一步预算审核流程。
  财政部门通过事前评估,充分论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修正绩效指标的相关性和准确性、评判财政资金投入的预期效果,有效摒除无预期绩效的资金和项目,实现绩效管理关口前移。该项工作持续受到财政部,北京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的高度关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转方式,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结果运用,切实发挥绩效评价作用
  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通过绩效评价,反映资金使用部门(单位)的资金绩效和主要问题。2017年,北京市绩效评价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转变工作方式,以财政评价为基础,加大部门自评力度,强化结果运用,健全整改机制。
  在财政评价工作方面,全年共对7类60个财政支出项目开展了财政评价,评价规模近500亿元。绩效评价范围涵盖了财政支出政策、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基金、国资预算、债券、大额资金项目等各类资金。同时,进一步创新政策评价、基金评价等模式,研究建立了各类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规范发文体系,做到“一项一文”,将评价报告下发到相关单位,并在办公内网进行公开,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结果应用,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评价结果为“一般”和“较差”的项目,将扣减下一年度部门项目预算控制数,形成财政绩效管理的刚性约束。
  2017年,全市152家市级部门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超过5000个,自评金额近400亿元。自评情况首次随决算向社会公开。除涉密和临时机构外,全部市级部门公开了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另外,30家市级重点部门公开了重点民生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受到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
  重监管,加强事中跟踪,强化绩效全过程管理 
  事中绩效跟踪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的重要手段。通过对绩效目标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监控分析,跟踪查找项目执行中资金使用和业务管理的薄弱环节,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偏差,促进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的有效结合。2017年,市财政局选取经过事前评估的27个项目开展了事中绩效跟踪,结合跟踪发现的问题,指导预算部门强化项目监管职责,提高全过程绩效管理意识。
  打基础,强化制度建设,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北京市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考核办法》规定,从预算编制、国库支付、政府采购、绩效评价、财政监督、资产管理、预算评审等方面,对市级部门进行综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现有的信息化资源,如国库监控系统、大数据统计、资产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丰富绩效评价工作手段。
  明目标,落实十九大报告要求,北京预算绩效开启新征程 
  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北京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京津冀协同发展实际,北京预算绩效管理的着力点也更加明确。
  将部门绩效管理与内控管理相结合。有序推动各级政府制定中长期绩效管理规划,出台相关的实施意见,指导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框架。强化财政部门在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中的综合协调、规划指导、示范引导、监督管理作用;夯实预算部门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地位,建立部门实施绩效管理、问责制度体系,将部门绩效管理与内控管理相结合。
  研究建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建立预算测算方法、系统和制度,围绕投入成本、社会效益等关键指标,对市级部门预算进行全面评价,形成成本曲线,衡量评价各项预算的必要性和使用效率,坚决砍掉低效、无效项目,确保政府财政资金全部经过科学统筹,切实发挥应用效益。
  研究建立公益服务事项绩效评估制度。通过建立绩效管理平台和科学的绩效评价办法,在确保公平的前提下,对使用财政补贴的公益服务事项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财政投入力度及支持政策,引导各类服务主体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优胜劣汰。
  研究形成责权利效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对经济、社会事务管理办法的制定中,要明确绩效目标设定、绩效信息收集、绩效监控等约束条款,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规范绩效管理要求和任务。
  北京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处(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