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状况 (2017年第四季度)

16.01.2018  11:32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高公众对生活饮用水水质信息的知情权,本市从2016年起,每季度公布北京市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饮用水水源、自来水厂出厂水和城市末梢水)水质状况。

  一、监测情况

  (一)监测点位

  1.饮用水水源

  2017年4季度,全市共监测5个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地表水水源2个(密云水库、南水北调)、地下水水源3个(海淀花园村地区、朝阳花家地地区、密怀顺地区)。

  2.自来水厂出厂水

  2017年4季度,共监测13座城市自来水厂出厂水水质。

  3.城市末梢水

  6个城区共设城市末梢水监测点135个。

  (二)监测项目

  1.饮用水水源

  地表水水源每月进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指标的检测,每年进行一次全部109项指标的检测。

  地下水水源每月进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23项指标的检测,每年进行一次全部39项指标的检测。

  2.自来水厂出厂水

  监测项目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每月对各自来水厂出厂水进行42项常规指标的检测,每半年对地表水厂出厂水进行全部106项指标的检测,每年对地下水厂出厂水进行全部106项指标的检测,确保出厂水水质安全。

  3.城市末梢水

  监测项目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对城市末梢水监测水样进行42项常规指标检测。

  (三)评价标准及方法

  1.饮用水水源

  地表水水源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每项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时,认为水质合格。

  地下水水源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每项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时,认为水质合格。

  2.自来水厂出厂水

  自来水厂出厂水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每项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时,认为水厂出水水质合格。

  3.城市末梢水

  城市末梢水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监测水样进行评价,监测指标中任何一项指标超标即判定为该水样不合格,对不合格指标根据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给予健康提示。

  二、评价结果

  (一)饮用水水源水质

  2017年4季度,2个地表水水源、3个地下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0%。

  (二)自来水厂出厂水水质

  2017年4季度,13座自来水厂出厂水,水质全部合格,达标率为100.0%。

  (三)末梢水水质

  2017年4季度,6个城区135个城市末梢水水质监测点共检测水样405件,合格405件,合格率100%。我市生活饮用水合格率总体上处于较高水平,引起突发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风险较低。

  评价结果详见表1-表3。

  附表

  表1     2017年4季度北京市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号

水源名称

(监测点位)

水源类型

达标情况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1

密云水库

地表水

达标

-

2

南水北调

地表水

达标

-

3

海淀花园村地区

地下水

达标

-

4

朝阳花家地地区

地下水

达标

-

5

密怀顺地区

地下水

达标

-

  表2     2017年4季度北京市城市自来水厂出厂水水质状况

序号

水厂名称

(监测点位)

达标情况

不合格指标检测数值及国标限值

1

第一水厂

达标

-

2

第二水厂

达标

-

3

第三水厂

达标

-

4

第四水厂

达标

-

5

第五水厂

达标

-

6

第七水厂

达标

-

7

第八水厂

达标

-

8

第九水厂

达标

-

9

郭公庄水厂

达标

-

10

田村山水厂

达标

-

11

309水厂

达标

-

12

孙河水厂

达标

-

13

丰台水厂

达标

-

  表3     2017年4季度北京市城市末梢水质监测超标样品明细表

序号

城区

监测点

(个)

监测数

(件)

合格件数

(件)

合格率

(%)

不合格指标及标准限值

1

东城

18

54

54

100

2

西城

23

69

69

100

3

朝阳

27

81

81

100

4

海淀

34

102

102

100

5

丰台

22

66

66

100

6

石景山

11

33

33

100

合计

135

405

405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