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会召开“北京市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建设研究”重点课题开题会

01.07.2016  00:24

  










  6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会召开“北京市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建设研究”重点课题开题会,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研究会会长吉林出席并讲话。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研究会顾问赵文芝主持会议。市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研究会监事长周毓秋出席。来自市政协专委会、人事联络室、研究室、各民主监督组,以及部分区政协、北京联合大学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和研究会的有关同志,市政协部分机关年轻干部,共30多人参加。

  为进一步完善和做好民主监督工作,市政协党组将民主监督职能建设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调研课题,在吉林、赵文芝同志主持下,由研究会、北京联合大学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共同组织开展。按照会议安排,市政协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研究会副会长陈煦就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工作计划作了说明。围绕如何搞好研究工作,张平夫、杨积堂、辛燕琴、王维国、赵连稳、丁志明、刘桓、蒋卫平、梅宁华、皮剑龙、徐永利、吴玉华等同志发言,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大家认为,面对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完善政协协商民主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对政协民主监督进行较为系统深入的研究十分必要。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确保研究的正确方向。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理论性课题研究应密切追踪、深入分析政协民主监督的具体实践,实践性课题研究应从理论视角对有关工作的本质和规律进行探索和总结,推动研究成果贴近实际、服务实际。

  吉林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民主监督是政协职能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重要内容。通过研究在政协民主监督上努力做到想得通、讲得通、干得通,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对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具有重要和积极的作用。俞正声主席高度重视民主监督工作,对政协组织正确履行职能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有关制度研究和制定工作列入了全国政协的工作要点。长期以来,各地政协组织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方面进行了丰富的实践,形成了很多具有不同特点的做法。总体来看,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正处于深入探索的阶段。市政协的研究工作要聚焦实践,进行深入的思考和分析,努力在民主监督的性质与定位、特点与作用等带有本质性的问题上做出科学的理论回答,推动认识深化、思想统一,在民主监督的实现形式、制度建设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方法指导。有三个问题应该在研究工作中给予关注:第一,是不是人民政协这项制度设计的本身就含有实行民主监督的考虑。人民政协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组织,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在政协工作运行上有着具体和制度化的体现。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组织中就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民生的重要问题发表意见,支持和协助执政党完善决策、改进工作,这种履职方式从广义上讲就带有监督的性质,同时监督也是在政协这个协商平台上实现的。应该将此作为一个视角,进一步打开和廓清研究的思路。第二,政协民主监督具有什么样的特性。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政协性质定位决定了民主监督不是权力性质的监督,不具有硬性、刚性、强制性。这种监督的作用、形式和方法有着自身的特点,需要进一步找准和把握好。第三,政协民主监督的对象是什么。按照政协章程的规定,政协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从实践来看,对“”进行监督是政协民主监督发挥作用的有效方式和重要特点。在这方面,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深化研究工作。

  赵文芝同志对课题研究工作进行了部署。课题组成员要认真落实吉林同志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课题研究顶层设计,抓住重点问题,优化各项研究工作布局,形成各有侧重、有机衔接的整体。注意与全国政协有关工作“对表”,与市政协民主监督实践“对表”,回答实际工作提出的问题。市政协各民主监督组、区政协要为课题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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