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7年前三季度固定源环境行政处罚逾1.4亿

17.10.2017  16:32

  2017年,全市环保部门针对污染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1-9月,全市固定源共立案处罚3833起,处罚金额14474.84万元,比去年同期的分别增长84.72%和86.19%;其中,全市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4起,查封案件496起,停产限产10起;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共办理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70起、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32起。

  专项执法    集中打击

  今年全市环保部门陆续开展了“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攻坚战”、“春季执法行动”、“百日环境专项执法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污染环境违法行为。8月开始,市区两级环保、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了“打散治污”专项执法行动,每月深入两个区,每个区集中利用一周时间,对“散乱污”企业和热点网格内的企业开展全时执法,目前已完成通州、昌平、怀柔、丰台和房山区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各类企业和点位553家,发现并处理各类环境违法问题379个,其中环保部门现场查封32起,移送公安部门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24起。

  依托科技    精准打击

  积极转变工作模式,充分运用热点网格技术,组织全市各区对网格内相关污染源开展精准执法,逐一摸排检查,建立问题清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联合属地对查处的违法问题做到“查处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市级环保部门将发现的热点网格高值区推送至区环保部门,目前已推送热点网格高值区217个次,共发现各类污染环境违法问题665个,各区采取处罚、查封、停产整治、清退、约谈以及责令改正等多种措施积极整治和处理。

  全时执法    持续打击

  针对部分工业企业在夜间和休息日生产的特点,在工作日开展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环保部门还在夜间和节假日持续开展执法,最大限度发挥执法效能。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夜间和休息日期间共检查各类污染源单位3000余家次,拟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115起,现场查封44起、停产限产2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