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重点保护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标准、渔获物中幼鱼比例规定》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19.09.2014  22:02

  

      2014年9月12日,市渔政站组织专家对草拟的《北京市重点保护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标准、渔获物中幼鱼比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评审。

  市渔政站向专家组详细介绍了《规定》起草的法律依据、社会背景及必要性,并就《规定》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具体阐述。与会专家高度肯定了《规定》的制定,认为北京市作为首个制定《规定》的内陆省市,体现出对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完善渔业法律、法规的有力举措。专家组认为制定《规定》的法律依据充分,相关标准科学合理,符合全市渔业资源保护工作需要。市渔政站将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对《规定》进行完善,形成报批稿,按照程序提交市农业局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