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北京金鹏混凝土有限公司送达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撤回告知书的公告

25.03.2019  11:01

北京金鹏混凝土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后,资质证书标注的“北京市石景山区衙门口向阳农工商果园”生产地址内,地上生产设施及混凝土专项试验室已拆除,不再符合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标准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你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该行为。整改期满,经复查,你公司仍未达到相应资质标准要求。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本机关拟撤回你公司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资质证书编号:D211071758)。

  因通过多种方式均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本机关作出的《关于撤回北京金鹏混凝土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告知书》(京建撤告〔2019〕第050005号)无法送达你公司,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你公司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取《关于撤回北京金鹏混凝土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你公司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1号楼3层1312室

  邮政编码:101160

  联系人:窦维静;联系电话55597211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