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法院开展“京法巡回讲堂” 零距离感受司法温度

30.08.2019  15:21


        8月28日,昌平法院举行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昌平区200余名初高中班主任及职业学校教师到院旁听庭审并参加法治讲座。昌平法院法官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放火案件,并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法官又为教师代表讲授普法课程,让教师们零距离感受司法温度,聚焦关怀青少年健康成长。

    被告人李某因对母亲不满,为发泄情绪,使用打火机将北京市昌平区某村某居民楼内其母亲房屋主卧室物品点燃,导致该房屋及屋内物品不同程度烧毁。后经村民以及消防部门及时扑救,火情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鉴于被告人李某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经过合议庭评议,当庭判决李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庭审结束之后,法官为现场教师代表开展普法讲座。介绍了法院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的诉讼职能,审理刑事案件的三种程序的区别,以及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宣判、交付执行等办案流程。 

    此外,还分析了校园暴力案件的主要特点、形成原因,结合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典型案件,以案释法,对学校及教师提出青少年犯罪预防建议。并进一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校园工作结合起来,介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内容以及黑恶势力犯罪的基本特征,增强教师对黑恶势力的辨别能力,防止黑恶势力在校园内滋生蔓延。

    参加活动的教师代表们表示,通过这次观摩庭审及聆听讲座,对法院刑事案件审判工作、预防青少年犯罪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为加强学生教育、净化校园环境提供了有效助力。

 

 

  责任编辑:赵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