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法院发布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法律提示

13.07.2020  20:11

7月10日下午,房山法院召开了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法律提示新闻通报会,发布了该院相关案件审理概况,并结合此类犯罪活动的呈现特点、常见套路等给出对策建议并进行相关法律提示。

据了解,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呈增长趋势,该类案件涉案金额普遍较大、涉案人数众多,不仅影响国家金融监管秩序,而且损害公众的财产利益,还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2018年以来,房山法院共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28件共72名被告人。

据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贺亮介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呈现四大特点:一是犯罪危害具有隐蔽性,犯罪分子多借助资产管理公司、咨询公司等合法形式进行“合法”外衣包装,骗取公众的信任,往往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包装成为各种高大上的金融理财项目,以开展高收益投资项目为噱头,以高返利来诱惑社会公众进行投资。二是犯罪手段以承诺高收益为主,诱惑性强。犯罪分子针对普通人期望短期高回报、法律意识淡薄等特点,设置不同期限的投资产品,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诱惑投资人冒险存款。三是涉案金额大、人员众多,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风险。犯罪分子往往抓住投资者获取高额利息的心理,采取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组织聚会等方式吸引投资者,许诺高收益、高回报、低风险,以此种方式诱骗投资者签订投资合同。四是涉案公司组织结构严密、分工精细,查处难度大,涉案公司组织结构呈智能化、结构化、复杂化的趋势,公司内部分工更加精细,设置有总部、财务部、宣传部、业务部等部门,组织结构严密,犯罪的手段呈多样化趋势。

为了进一步遏制此类犯罪行为发生,保护公众的切身合法利益,维护良好的金融管理秩序,房山法院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综合治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犯罪行为:一是强化民众法治观念,通过法律宣讲、专题讲座等形式,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方式、特点、鉴别方法以及此类犯罪的特征和危害性及时告知公众,提高社会公众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健全风险防范制度,加强融资市场监管,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犯罪行为的监测力度,建立非法集资信息共享机制,对涉众型投资引发犯罪的新情况能及时信息共享和通报,及早发现疑似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活动线索。三是相关职能部门明确重点监管责任,加大对此类犯罪活动的排查力度,以打促防,综合治理。

针对相关问题,房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董杰就如何维权进行法律提示。在日常投资理财中,要查看企业的经营资格、广泛收集投资项目相关信息、对高息投资理财方式保持高度警惕。如果不慎陷入非法集资泥潭,一是要保持高度冷静,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诸如签订的委托理财协议书、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二是要及时报警,如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提供证言,并与公安司法机关保持及时的沟通。

 



 

  责任编辑:赵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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