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11.02.2018  14:31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2018年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31日

  2018年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创新监督执法方式,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质量监管,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全面落实安全质量主体责任,加快构建安全质量现代治理体系,推进我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能力现代化。

  一、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提升监督执法工作水平

  (一)健全监管制度,夯实履职基础。研究制订《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政府规章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要点》,强化轨道交通工程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建设工程监理报告制度试点和轨道交通工程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工作,健全安全风险预控、隐患排查治理、监理监督协同监管等机制。

  (二)构建长效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法制审核程序,加强案卷审核抽查,确保案卷制作质量。坚持疑难案件研讨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召开重大疑难案件专题研讨会。坚持业务考核评价机制,严格执法工作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完成考核指标。推动《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执法抽查及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暂行)》(京建发〔2017〕358号)落实,完善工作模式,提高执法效能。增强执法抽查工作科学性、客观性和权威性,推进执法抽查工作程序化、标准化,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执法抽查模式。试点推行信访投诉回访制度,对涉及监督机构职责的信访件进行抽查回访,不断完善信访投诉处理工作。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效率。推进测评平台优化升级,全面提高工程项目自评率,推动企业安全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加快安全监督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夯实监管基础,提高监管效能。开发安全质量监督平台APP,为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提供智能化“APP+Web”服务,实现安全质量监督现场移动执法。推进工程资料管理系统平台应用试点工作,逐步实现建设工程全过程资料电子化。进一步完善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平台数据预警制度,加大对预拌混凝土企业上传数据符合性的检查,对涉及混凝土质量的关键数据进行预警。开展检测监管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优化现有系统架构模式,增加远程委托功能;将检测监管系统日常预警信息查询处理功能权限下放至各区监管部门,提升监管效能。整合简化各类系统平台,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指标统一。

  二、完善监督执法手段,强化安全质量监管

  (一)强化市区两级联动,加强重点工程监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原则,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北京城市副中心、新机场、冬奥会、世界园艺博览会、CBD等重点工程监督执法工作,加大检查频次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和曝光力度。针对冬奥会工程的专业特点,提前谋划,提早准备,为开展监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联合区住建委开展安全质量检查,定期召开通报会,确保重点工程安全质量,全力打造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平安工程、廉洁工程。进一步规范质量监督执法抽查工作,以房建工程为示范引领,逐步推行市政工程应用第七代质量监督执法平台系统开展质量监督执法工作。

  (二)强化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管,提升参建各方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以轨道交通明挖基坑全封闭施工、降水回灌及部品部件工厂化为抓手,提高轨道交通绿色建造水平。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工作,强化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持续开展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评估工作,弥补监督资源不足。开展标准化示范班组建设,推进标准化建设重心下移。持续推进轨道交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工作,全面提升参建各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水平。

  (三)强化“三类企业”质量监管,促进我市混凝土质量提升。继续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预制构件企业和检测机构执法检查,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开展检测机构能力验证与比对工作,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检测机构质量监管。持续推进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工作,充分利用评估结果,实施差别化监管,促进我市混凝土质量提升。

  (四)开展安全质量执法抽查,督促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市区两级综合执法大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加强市区两级联动,推广执法工作经验,发挥市监督总站对区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作用,有效形成市区两级监管合力。加强住宅工程使用功能施工质量监管,针对跑、冒、滴、漏、跳合闸不灵敏、建筑外窗密闭不严等常见住宅问题质量通病及装饰装修阶段质量管理薄弱环节,开展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为主的装饰装修阶段专项执法抽查。组织开展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脚手架、临时用电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专项执法抽查,全力压减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以及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在空气重污染期间按照预警级别,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抽查。

  (五)探索创新监管模式,强化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管。探索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的延伸监管模式,明确建设、施工、监理、构件生产企业等各方责任,进一步规范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提升企业质量自控管理能力和安全风险管理水平。指导各区按照《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要点》要求,加大过程管控和抽查抽测力度,依法查处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履职尽责

  (一)强化属地监管职责,提升安全质量监管水平。对各区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开展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的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各区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及本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指导督促区住建委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强化对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以及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的宣贯,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提升质量监督水平。吸取“葛宇路”事件教训,妥善处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遗留工程。

  (二)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安全质量责任落实。牢固树立“隐患(问题)就是事故、发现必须处理”意识,做到监督检查严格细致,加大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对安全质量隐患(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隐患的工程项目,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督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严格履行安全质量管理责任,督促安全质量责任落实。

  (三)提升部门协调配合效能,切实做好各项督查考核工作。高水平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查,周密细致做好迎检排查工作,充分展示我市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北京市安委会安全生产,环保部扬尘治理及公安部消防局消防安全等多项督查考核工作,强化日常履职履责,促进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周密部署,做好迎检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报送工作。

  (四)强化施工现场安全专项检查,做好重点时段服务保障工作。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做好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对会场及驻地周边施工现场开展服务保障专项执法抽查和扬尘治理检查,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服务保障责任。

  四、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监督人员能力水平

  (一)强化廉政建设,打造公正执法队伍。按照责任分工,采取责任下沉的方式,层层签订廉政风险责任书,确保“一岗双责”有效落实。继续贯彻执行纪检监察巡视制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明查暗访,不定期深入监督执法工作一线,强化正风肃纪。严格遵守“三重一大”相关工作管理规定,规范决策行为,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和热点问题引导,营造有利于推进反腐倡廉和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加强对第三方服务人员的监督管理。继续深入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监督执法工作中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监督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真实、完整、规范、有效。及时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监督执法档案,做到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晰、装订整齐、查找方便,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三)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交流,全面提升监督人员素质。采取室内集中授课和施工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新规范、新标准、新技术、新动态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在技术咨询、培训、交流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优势,为开展监督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持。